初创律所办证的实用攻略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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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一家律师事务所,首先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符合规定的律师人数;设立人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有符合规定数额的资产。具体来说,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三名以上合伙人,资产一百万元以上;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则需要二十名以上合伙人,资产二千万元以上;个人律师事务所则需要设立人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资产五十万元以上。

满足条件后,就可以开始准备设立材料了。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设立申请书、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章程、设立人的名单和简历、住所证明、资产证明。如果是合伙律师事务所,还需要提交合伙协议。

提交材料后,司法行政机关会在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在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如果获得批准,就可以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

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名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名称应由“北京+字号+律师事务所”组成 ;只能选择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使用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名称;不得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或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名称、重大节日名称或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或国际组织名称;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字母、阿拉伯数字或全部由中文数字组成或带有排序性质的文字;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中心”、“集团”、“联盟”等字样;不得使用表明特定业务范围的文字或与其谐音的文字;不得与已核准的其他律师事务所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近似。

在制定律师事务所章程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宗旨、组织形式、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负责人的职责及产生变更程序、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律师的权利义务、执业收费财务分配制度、解散事由程序及清算办法、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等。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章程还应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对于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有以下建议:

  1. 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和权益,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机制。

  2. 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由于规模较大,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3. 个人律师事务所:虽然规模较小,但也需要制定详细的章程,明确业务范围、收费标准等,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最后,给初创律所的实用建议是:在设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准备材料和履行程序。同时,要注重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