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1980年,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
“
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根据常理,江青罪孽深重,判她死缓是出于对毛主席的面子考虑,让她多活两年,届时自然要执行死刑。
但是两年后,江青不仅未被执行死刑,反而改为无期徒刑。
多年后,人们才知道, 江青能死里逃生,主要是得到了陈云的支持。
在当年的中央会议上,许多人主张对江青执行死刑,以警示后人。
“特殊时期,江青冤屈了一批开国元勋,罪无可恕!”
“如果不杀江青,怎能让那些含冤而死的将军安息?”
会议室里确实也有人反对死刑,但他们的意见显然不占上风,反对派的声音被要求“处死”的呼声淹没了。
关键时刻,陈云挺身而出,发表了他的看法:
“
我不同意对江青执行死刑,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四人帮’之间的斗争本质上是内部斗争。
尽管江青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但终究没有像汪精卫那样背叛民族,投靠异国。
第二,江青是毛主席的夫人。
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江青虽然罪孽深重,但她毕竟是毛主席的妻子。
毛主席刚去世不久,现在就要杀他的夫人,这实在令人心寒。
第三,后人评价。
江青在特殊时期犯下的错误,让许多人蒙冤而死。
如今若要处死江青,不就是在重复她的错误吗?
特殊时期的这段历史,争议颇多,所以最好让后人去评说。”
基于上述三个理由,陈云坚决反对杀江青。
当时的陈云身为政治局常委,拥有相当的话语权。
虽然他力图保全江青,但众怒难平,最终还是有人主张处决江青。
见此情形,陈云无奈地表示:
“如果你们决定杀掉江青,务必要在判决后加一句:陈云不同意。”
说完这句话,陈云列举了不杀江青的三个好处。
第一,文明社会。
新中国并非旧中国,新社会与旧社会有别。
若杀了江青,和提倡死刑的旧时代又有何区别?
江青应当被视为政治犯,只需将她囚禁,不与外界接触便足够。
杀掉她,只会遭到外界的控诉,称之为与旧时代无异。
第二,缓解张、王、姚三人的情绪。
“四人帮”中,王洪文虽然职务最高,但江青则地位更高。
张春桥、王洪文和姚文元入狱后,心绪不宁,难以安睡。
若他们得知江青死不了,必将重振精神,主动配合清除“四人帮”余孽。
第三,收买人心。
如果杀掉江青,“四人帮”的余孽很可能会竭尽全力,对抗到底。
而不杀她,则可能使“四人帮”余孽受到政策的感动,主动投案自首。
陈云一番分析后,会议室顿时鸦雀无声,再无人提及杀江青之事。
最后,邓小平一句话决定了江青的命运:
“
有的人,不杀反而比杀更有用。
江青就是那种人。”
因此,
江青在死缓到期后并未被执行死刑,而是改为无期徒刑。
1991年,江青在保外就医的地方自杀。
这一位从上海走出的女演员,在北京结束了她人生的最后一舞,留下了荒唐的谢幕。
1980年,因陈云的据理力争,江青被判处死缓,而两年后又改为无期徒刑。
谨以此文,缅怀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