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对于行动不便的旅客来说,飞机上的轮椅服务是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出行的关键。然而,很多人并不清楚如何申请这项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请飞机上轮椅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旅客需要在购票时就提出轮椅服务的申请。根据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规定,病残旅客应在定座时提出特殊服务申请,并且最迟不晚于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这意味着,如果你计划乘坐飞机,应该尽早联系航空公司或通过官方网站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航班能够提供轮椅服务的名额是有限的。以南航为例,对于没有陪伴人员、但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旅客,包括使用轮椅的残疾人、下肢严重残疾但未安装假肢的残疾人等,每个航班的载运数量限制如下:51-100座的航班限制2人,101-200座的航班限制4人,201-400座的航班限制6人,400座以上的航班限制8人。如果超过这个数量,需要按1:1的比例增加陪伴人员,但残疾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一倍。
轮椅服务主要分为两种:地面轮椅和机上专用窄型轮椅。地面轮椅主要用于在航站楼内及上下飞机时使用,南航在每个机场都配备了这种轮椅,供旅客免费使用。如果旅客是单独乘机,可以在购票时或致电航空公司申请;如果有家人陪同,也可以在出发当天在机场申请。不过,由于每个机场的保障能力不同,建议最好在购票时就提出需求。
机上专用窄型轮椅主要用于在机舱通道内使用,主要提供给双腿无法行走的旅客。南航在宽体机执飞的国际远程航班上提供这项服务,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加拿大和中东航线。需要注意的是,除美国航线外,每个航班上可承运的机上轮椅数量有限,因此需要提前至少48小时向航班始发地的南航直属售票处申请或致电客服中心。
对于电动轮椅,旅客需要特别注意。根据规定,电动轮椅应在普通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截止前2小时交运,并且需符合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如果旅客正在使用电池驱动的轮椅或电动行动辅助工具,需要提前办理登机手续,以便航空公司能及时安排装载空间。
总的来说,申请飞机上轮椅服务的关键在于提前规划。旅客应该在购票时就提出申请,了解所乘航班的轮椅服务限制,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轮椅类型。同时,也要注意电动轮椅的特殊要求。通过这些步骤,行动不便的旅客就能更顺利地享受空中之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