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需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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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这一政策调整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转让提供了极大便利,有望推动更多“百年老店”的诞生。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原件1份)
  4. 新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了解所需资料后,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变更经营者:

线上: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浙江企业在线”栏目,选择“我要变更”,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预核通过后,转让双方进行电子签章,审核通过后提交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领取新证。

线下: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与以往“先注销、后设立”的方式相比,直接变更经营者带来了显著便利:

  1. 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得以延续,新经营者可以继续使用。
  2. 部分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直接变更,无需注销重办。
  3. 减少了申报材料,简化了办理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

这些变化不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为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正如《条例》所强调的,这一政策调整旨在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政策的调整是一项重大利好。它不仅简化了经营权转让的流程,也为个体工商户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我们有理由期待看到更多具有悠久历史和良好口碑的个体工商户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