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立即接种。了解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对于确保接种安全至关重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疫苗接种禁忌症可分为绝对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两类。
绝对禁忌症是指存在这些情况的人群不应接种特定疫苗。目前,新冠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症只有一种:对疫苗任何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接种同类疫苗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例如,如果某人曾因接种疫苗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就不应再次接种同种疫苗。
相对禁忌症则是指在某些疾病状态或特殊生理状态下,应暂时推迟疫苗接种。当这些情况得到控制或缓解后,经医生评估认为可以接种时,仍可进行接种。以下是7种必须延迟疫苗接种的情况:
发热: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都应暂缓接种。这包括感冒、伤口感染或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
急性疾病发作:如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急性发作期,应推迟接种。
恶性肿瘤治疗期:恶性肿瘤患者在手术前后,或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应暂缓接种。
神经系统疾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的患者,应避免接种。
严重过敏史:对疫苗成分或辅料严重过敏的人群,如对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成分过敏,不应接种。
妊娠期:孕妇不应接种新冠疫苗。但接种后发现怀孕的,无需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出血性疾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患者,应避免接种。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慢性病患者在病情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情况下,是可以接种疫苗的。例如,高血压患者只要血压控制在160/100mmHg以下,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13.9mmol/L,都可以考虑接种。对于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在决定是否接种疫苗时,最重要的是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健康状况、过敏史和用药情况,以便医生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接种后应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以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发生。
总的来说,疫苗接种应遵循“应接尽接”的原则,但也要尊重个体差异。对于存在禁忌症的人群,不应强迫接种,而应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对于可以接种的人群,应积极主动接种,共同构建免疫屏障。只有科学、理性地对待疫苗接种,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疫苗的作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