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在孩提时代,读到课文《我的叔叔于勒》时,脑海中只留下了鲜美牡蛎的画面,还有对于勒叔叔那模糊不清的眼眸的同情。
而现在,再次阅读莫泊桑的这部作品,才深刻理解到真正的人性与生活的复杂。
实际上,这个故事对于刚入初中的孩子而言,几乎是不可能完全理解的。
在小说中,构成故事的主要人物有三组:“我”,“我”的叔叔于勒,以及“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
课文学习时,我们往往觉得于勒颇为可怜,而菲利普夫妇则显得可恨,“我”对叔叔充满同情,表现得仿佛是个善良的孩子。
然而这仅仅是孩童眼中的表象,如今步入中年,经历了许多,才会真正洞悉这则故事的深意。
1
于勒最后的尊严
年轻的于勒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挥霍无度,不仅耗尽了自己的遗产,还花光了哥哥菲利普应得的部分。
尽管作者称他们是“穷人”,我相信家里应该还有所积蓄。
因为在我们中国有句俗话:“天下父母爱幺儿。”
这一说法显然也适用于外国,因此于勒的父母任由他挥霍自己的那份遗产,甚至再让他花掉哥哥的那部分。
由于于勒种种不当行为,等他的父母去世后,再也无人无条件支持他,他被家族依循惯例送上了通往纽约的商船。
本来哥哥菲利普凭借继承的遗产本可过得挺好,但因于勒的挥霍,他们二人却陷入困窘,认为这一切都是于勒造成的。
因此,他们对于勒的仇恨常常表现于窃窃私语之中。
根据于勒写给哥哥的信和前后两位船长的话,得知于勒曾在北美洲有过发达的经历,也许这类本性不良的人常常具备过人的能力,或许他碰上了好运,总之,他一度过得相对富裕。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走投无路时,于勒的挥霍本性或许会有所收敛,只要再一次拥有资金,便又会恢复挥霍的天性。
于是,他手中的财富很快又消耗殆尽。
此时,于勒已给哥哥写信称自己发了财,承诺不仅会弥补他的损失,还会与他分享美好的生活。
然而现实却让这些美好憧憬变成了泡影,他虽然还保留着一丝良知与尊严,但深感“无颜见江东父老”。
因此,他再写了一封信给哥哥,声称自己一切安好,生意兴隆,只是要前往南美洲作长期旅行,恐怕若干年无法再写信。
信中强调待他发大财后定会回家共享美好日子。
初看信件似乎没有问题,细想则漏洞百出:
一、既然前一封信已称自己发了财,为何不寄一些钱回去,而要等到回家时再带回来?
二、既然生意很好,怎么又能抛下生意去南美洲旅行?即使雇人照料,也不应长期缺席;
三、即便去南美洲旅行,难道连信都不能再写?
可见,于勒的这封信明显是在撒谎,更多是为了留下一丝尊严,而非真实的情况。
在后续情节中,当“我”给于勒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时,他道谢时的声调,完全是一个在接受施舍时表现出的卑微。
由此,我推测他或许在美洲曾经乞讨过,而带他回来的船长也称他在美洲时俨然为一个流浪汉。
尽管如此,回国后他却没有去见哥哥菲利普,反而选择在船上以卖牡蛎为生。
他不回去的原因显而易见,主要是因为他欠哥哥的钱,冒充这样的落魄形象回去,哥嫂肯定会将他赶走;
若哥哥肯收留他,他也无脸面对。
他知道自己再不能成為他们的累赘,内心深处仍有一丝尊严与良知。
2
菲利普夫妇的无奈
先前提到,菲利普夫妇的生活本该凭借继承的财产过得不错,然而遭于勒挥霍光后,他们的生活困顿不堪。
菲利普的妻子克拉丽丝倍感痛苦,经常发牢骚,对丈夫无端责备,而菲利普则唯有无奈地以手扶额,保持沉默。
他们不敢接受朋友的邀请,生怕回来时要回敬,克拉丽丝只能购买打折商品或商场底货,两女儿的衣服也只能自制,就连十几个铜子的花边,也要苦苦砍价。
家境窘迫至不能让两个女儿出嫁,这样的处境都是于勒造成的。
菲利普夫妇若不恨于勒,确实也不符合人性。
然而,当于勒来信称他在美洲发了财,愿意弥补他们,并期待与他们共度快乐时光时,菲利普夫妇不仅原谅了他,还将其视为家庭唯一的希望,盼望他可以发财归来,让大家重回富贵。
这并不是势利,而是人之常情。
“浪子回头金不换”,于勒年少无知,如今却逐渐成熟,懂得体谅,挣得金钱,作为亲人,菲利普夫妇当然要为他高兴,尤其是他还承诺将与他们分享美好生活。
若此时菲利普夫妇表现得“高洁无私”,说于勒富有时不挤奉承,甚至不愿承认这位亲戚;他若落魄则宽宏大量地接纳,这样的人显然不是普通人,反而应被视为圣人。
但他们并未等来受人瞩目的于勒,而是见到了衣衫褴褛、在船上卖牡蛎的可怜叔叔,几乎与乞丐无异——他们所期待的好日子再也无法实现。
于勒曾是他们拮据生活中的唯一希望与寄托。
两人能够在贫穷中保持一点快乐,周末盛装出游海滩,正是因为相信自己并不是真正的穷人,因为拥有于勒;
菲利普曾计划购买别墅,也是因为有于勒的期许;
甚至,“我”的姐姐的婚姻,也是由于男方看到于勒寄来的“福音书”,才最终决心求婚。
如今一切繁荣的憧憬化为泡影,他们感到这一切宛如“天降祸毁”,两人俱感战栗,菲利普“惊慌失措”,克拉丽丝“火冒三丈”,无非是惧怕于勒再度来扰,更重要的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已然破灭。
对于于勒的态度,反而倾向于对困窘生活的彻底失望与愤怒——他们能摆脱于勒,然而,却再也无法逃离贫穷,这才是最为致命的打击。
孩提时代读到此处,我内心除了对于勒心怀同情,更多的却是对菲利普夫妇的怜悯;那时幼稚而天真的想法是:
“于勒未能赚到钱,菲利普他们一家又该何去何从呢?难道要继续穷下去?”
3
约瑟夫的五个法郎
如今再读这篇小说,发现当年的课文不过是删减的简略版本。
课文采用第一人称“我”来讲述与叔叔于勒的故事,透过儿童视角来看待问题,而《我的叔叔于勒》的完整版开头,实则是作者莫泊桑见到友人约瑟夫大方地给了一位乞讨的白发老者五个法郎,因而感到好奇,随后约瑟夫向他讲述了一段自己的经历——这是一段以成年人的视角进行叙述的故事。
故事中,年少的约瑟夫曾给予可怜的于勒叔叔半个法郎的小费,内心深处满是同情,因为于勒是他的亲叔叔,是父亲的亲弟弟,本能选择维护亲情而非利益。
当时的他尚未经历生活的磨难与考验,因而仍保留着人性最初的善良。
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随着约瑟夫成长,他并未因父母的教导而变得自私、冷酷、势利,反倒始终保持善良的本性,从对待于勒叔叔的同情扩展至对整个世界的悲悯,这正是人性本来的闪光之处。
苏格兰哲学家卡莱尔曾说:
“任何一本书、一篇文章的影响,莫过于使我们开始做内心的反省。”
在孩提时期阅读《我的叔叔于勒》,我们得到的认识主要在于这篇文章批判了菲利普夫妇的自私与冷酷,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对人性的扭曲。
然而我们忽视了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何种社会,我们可能都是于勒、菲利普夫妇或是约瑟夫,我们应当反思的是在亲情与利益发生冲突时,在困境中该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
小说以约瑟夫的五个法郎开始,又以约瑟夫的五个法郎结束,这五个法郎象征着正确的选择与善良的人性与悲悯心,这才是真正应从这篇小说中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