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谦案震撼宣判:反腐利剑斩高官,正义阳光照大地!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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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谦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这一判决标志着又一名高级官员因腐败问题被绳之以法,彰显了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张谦案的严重性令人震惊。据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至2023年长达16年间,张谦利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审批、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8万余元,其中169万余元未实际取得。这一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充分暴露了张谦严重的腐败行为。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张谦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然而,鉴于张谦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并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这一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性。

张谦案的宣判,是中国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近年来,中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批腐败分子被查处,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净化了政治生态。张谦案的判决再次表明,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案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它警示我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谋取私利。任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凸显了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只有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张谦案的宣判,是正义的胜利,是法治的胜利。它再次证明,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才能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