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河南省近日发布通知,对《河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进行了补充,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范围和内容。这一举措旨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补充的优待政策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和景区游览两个方面。在公共交通方面,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优待证和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市公交集团和各县(市、区)属公交公司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这一政策覆盖了全省范围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日常出行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在景区游览方面,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相关证件可免门票游览南阳市境内公办经营性A级旅游景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本地居民,还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开放,体现了河南省对优抚对象的广泛关怀。具体优待景区目录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确认发布,确保政策实施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这些优待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全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关爱。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以降低他们的日常出行成本,提高生活质量。而免门票游览景区,则为他们提供了更多接触自然、了解文化的机会,丰富了精神文化生活。
河南省在优待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展现了一些创新做法。例如,将优待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费用列入财政对政策性亏损的综合补贴计算基数,确保了政策的可持续性。同时,将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评比考核,有效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
河南省此次补充优待目录,体现了该省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上的持续努力和创新。通过不断完善优待政策,河南省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全面、系统的优抚体系,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关怀和支持。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品质,也为全社会营造了尊重退役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