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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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近日出台《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提升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效率。这一规定填补了重庆市在桥下空间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为合理利用城市“灰色空间”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由城市管理部门或社会单位管护的跨江大桥、高架桥、立交桥、跨线桥、人行天桥等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范围内的轨道专用桥梁、铁路桥梁、公路桥梁不在此规定适用范围内。

在管理原则上,规定明确实行“行业指导、分级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同时负责市直管城市桥梁和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以及中心城区由社会单位管养的跨江大桥桥下空间使用的监管。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则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属地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

在使用原则上,规定强调“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受限利用,有限使用”。明确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可主要用于市政维护需要设施类、公共停车类、充电设备类和文体设施类。同时,规定了6项影响桥梁安全的禁止行为,包括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开挖桥下空间地面、设立危险物品场所等。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望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它将有效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状况。其次,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再者,明确的使用原则和禁止行为,将有助于保障桥梁安全,降低安全隐患。

与其他城市相比,重庆市的规定在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使用要求等方面都体现了创新性。例如,规定明确要求桥下空间的利用应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作为申请主体,并需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和安全抢险应急预案。此外,规定桥下空间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期限届满后需按规定重新申请,这有利于动态调整和优化桥下空间的使用。

重庆市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其他城市在桥下空间管理方面提供了有益借鉴。它不仅体现了城市管理者对“灰色空间”的重视,更展现了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决心。随着这一规定的实施,我们有理由期待重庆市的城市面貌和空间利用效率将得到显著改善,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