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9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是许多人在港发展的终极目标。 然而,要获得这一身份,必须满足“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七年”的要求。那么,这7年时间究竟该如何计算?从哪一天开始才算正确呢?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 要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非中国籍人士必须“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 这意味着,申请人在申请前的7年内必须“通常居住”在香港。
“连续七年”的计算并不意味着必须在港度过整整7年,期间完全不能离港。实际上,法律允许在这一期间内有短暂的离港。关键在于,这7年必须是“连续”的,且只包括合法在港的期间。
许多人误以为只要在香港累计住满7年即可申请永居,这是不正确的。 7年必须是连续的,且期间不能有长时间离港。 如果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短期离港,只要能证明香港仍是主要居住地,通常不会影响“连续性”。
满足7年居住要求后,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表”(ROP145)。申请一般需时约6周,但具体时间可能因申请人数和个案情况而异。
值得注意的是, 申请永居并不意味着必须放弃内地户口。 除非办理回乡证或单程证,否则无需注销内地户口。这意味着,持有香港永居身份的人士可以在两地自由往来,享受两地的福利政策。
总的来说,香港永居的7年居住要求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申请人不仅需要满足时间要求,还要注意保持居住的“连续性”和“通常性”。只有充分了解这些细节,才能顺利踏上香港永居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