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吉他侵权王俊凯被强执 谎称王俊凯为代言人的品牌被强执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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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卡马吉他因未经允许使用王俊凯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被法院强制执行。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明星肖像权保护的关注。事实上,类似侵权案件在娱乐圈并不罕见。据统计,2022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356宗明星肖像权相关民事一审案件中,仅有2宗案件明星败诉,其余均获赔。

《民法典》的实施为肖像权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与《民法通则》相比,《民法典》不再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而是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意味着,即使企业使用明星肖像并非直接用于销售产品,也可能构成侵权。

企业使用明星肖像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在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使用明星照片作为配图、在电商平台或企业官网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品或服务推介等。这些行为看似只是蹭热点、吸引流量,实则可能侵犯明星的肖像权。例如,林心如曾起诉厦门憨森贸易有限公司,后者在其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使用了林心如的多幅肖像图,并在文末附上商业信息。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然而,如何在保护肖像权和促进商业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民法典》也规定了肖像权合理使用的几种情形,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这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

对于企业而言,使用明星肖像时必须谨慎。即使出于宣传目的,也应事先获得明星或其经纪公司的授权。同时,企业可以考虑与明星建立合法的合作关系,既满足宣传需求,又避免法律风险。

对明星来说,及时关注自身肖像权的使用情况,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适度的肖像使用可能有助于提升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

对消费者而言,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明星推荐”或“明星同款”。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在社交媒体等平台分享他人照片时要谨慎。

王俊凯卡马吉他侵权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个别企业的警示,更是对整个社会的提醒。在信息快速传播的今天,每个人都要增强肖像权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尊重他人权利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