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3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90.2万件。这一数字不仅彰显了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显著成效,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
回顾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清晰轨迹。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标志着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正式步入专业化轨道。此后,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法院设立。截至2023年,全国四级法院设立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已达到2813个,覆盖率达90%以上。
在案件审理方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9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3.3万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8.9%。特别是在2021年以来,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受理、结案数呈现“双下降”态势,2023年共审结23.2万件,同比下降5.8%。这一变化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另一个亮点是创新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同时,引入专业人才辅助案件审理,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鉴定、评估、修复等实践难题。
然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协同治理有待深化,司法辅助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有待深化,能力素质须进一步提升。
展望未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继续发挥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严格公正司法,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同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基础,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