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酱香型白酒执行标准迎来重大更新。2024年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替代现行的GB/T 26760-2011标准。
新标准对酱香型白酒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强调了“高温大曲”、“固态发酵”、“固态蒸馏”等关键词,突出了传统酿造工艺的特点。同时,明确规定“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进一步强化了对纯粮固态工艺的要求。
在分类方面,新标准新增了“酱香型白酒(大曲)”和“酱香型白酒(其他)”两个术语,以适应不同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此外,还取消了以酒度划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分类方式,统一以优级、一级进行划分,简化了产品分级。
生产过程控制是新标准的重点内容之一。针对酱香型白酒(大曲)和酱香型白酒(其他),新标准分别增加了详细的生产过程要求,旨在保护和规范传统酿造技艺。例如,对高温堆积、下沙、造沙、轮次等关键工艺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感官要求方面,新标准做了更加生活化、具象化的描述,以酱香、果香、花香、青草香、焙烤香、曲香、粮香等词汇对酱香型白酒的香气进行表达,更贴近消费者认知。同时,考虑到高度酒和低度酒在感官上的差异,新标准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感官要求。
理化要求方面,新标准不再按酒度高低划分,而是对总酸、总酯、酸酯总量等关键指标按照53%vol酒精度折算。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对1年以上的产品提出了酸酯总量的要求,体现了对酱香型白酒储存过程中自然水解的考虑。
标签标识方面,新标准要求必须明确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对于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产品,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否则不应标示。这一变化不仅对生产企业提出了新要求,也更便于消费者明确购买和消费。
新标准的实施将对酱香型白酒产业产生深远影响。对消费者而言,更清晰的分类和更严格的生产要求将有助于提高产品品质,增强消费者信心。对生产企业而言,新标准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将推动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展望未来,随着新标准的实施和市场的逐步消化,酱香型白酒产业有望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高品质、高附加值的酱香型白酒产品将更受市场青睐,推动整个产业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