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了,你的病假工资要怎样计算?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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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因病需要请病假时,你是否曾担心过病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实有一套明确的公式:

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 月计薪天数 × 计算系数 × 病假天数

这个公式看似复杂,但只要理解了其中的三个关键要素,就能轻松掌握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计算基数是病假工资计算的基础,它指的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 如果劳动合同对月工资有明确约定,那么计算基数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
  2.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但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那么计算基数就是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3. 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有约定,那么计算基数就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590元。

工龄与病假工资计算系数的关系

计算系数主要与职工的病假天数及连续工龄相关。具体来说:

  1. 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计算系数如下:
  1. 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计算系数如下:

病假工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上海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因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2072元。

医疗期与病假工资计算的关系

除了上述计算方法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此外,如果涉及到长期休病假,就要考虑申请计入医疗期的范围了。医疗期相当于病假法定最长请多少天。

总的来说,病假工资的计算虽然看似复杂,但只要掌握了计算基数、计算系数和病假天数这三个关键要素,就能轻松计算出自己的病假工资。同时,也要注意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