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老人带狗参演谢晋电影《老人与狗》,拍完后,人与狗皆枪毙

发布时间:2024-09-16

Image

1993年,著名导演谢晋执导的电影《老人与狗》在宁夏镇北堡开机拍摄。这部电影改编自张贤亮的小说《邢老汉和狗的故事》,讲述了“文革”时期一个孤独老人与一条狗相依为命的悲惨故事。影片由谢添、斯琴高娃等实力派演员主演,上映后获得了广泛好评,并在柏林电影节参展,被评为当年的上海永乐杯十佳影片之一。

在电影中,狗不仅是主人公邢老汉的忠实伴侣,更是整个故事的灵魂。正如谢晋导演所说:“小黄狗是全部的核心元素,如果没有它,剧情将得不到完美展现。”为了找到合适的“演员”,剧组在当地发布广告,最终选中了一只名叫“黄狗”的田园犬。黄狗的主人程鹏也因此获得了在剧组帮忙训狗的机会,甚至还客串了几个镜头。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训犬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令人发指的罪犯。程鹏在拍摄电影期间就已经犯下了多起谋杀案,甚至残忍地将受害者尸体肢解后喂给自己的狗。直到1995年,程鹏的罪行才被揭露,他最终被判处死刑。而那只在电影中出镜的黄狗,也因为吃了人肉而被处死。

这个令人震惊的事件直接导致了《老人与狗》的下架。一部原本备受赞誉的电影,因为与罪犯的关联而被贴上了“禁片”的标签,从此消失在公众视野中。这种做法虽然在当时得到了舆论的支持,但也引发了人们对艺术作品与创作者道德关系的思考。

事实上,《老人与狗》作为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其价值不应该因为创作者的个人行为而被否定。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说:“这部电影是一部极其简单、朴实、形式上单纯,甚至有些令人感到单调的故事片,但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却产生了巨大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它深刻地反映了“文革”时期普通人的苦难,具有重要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这个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首先,我们应该学会区分艺术作品和创作者的个人行为。其次,社会应该加强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最后,这个事件也提醒我们,人性的复杂性往往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需要保持警惕,同时也要保持对人性善良面的信仰。

《老人与狗》虽然被禁播,但它所承载的历史记忆和艺术价值不应该被遗忘。我们应该以更加理性和包容的态度来看待这部作品,既不忽视其艺术成就,也不为其背后的罪恶开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艺术的意义,也才能更好地面对复杂的人性和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