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知”污名化是无知的表现,应当理直气壮的为“公知”正名

发布时间: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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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一词的演变历程,折射出中国社会的变迁与矛盾。2005年,《南方人物周刊》首次推出“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榜单,标志着“公知”概念正式进入公众视野。然而,短短十几年间,“公知”从一个褒义词逐渐沦为贬义词,甚至成为某些人口中的“毒棍”。

这种转变并非偶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兴起,公共知识分子的话语权被大大削弱。正如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文军所言,“公知污名化的高潮开始于2009年”,那一年正是新浪微博开通的年份。在传统媒体时代,公知们掌握着话语权,他们的观点往往未经质疑就被广泛传播。但网络时代的到来,让普通人有了与公知平等对话的机会。公知们的一言一行都被置于放大镜下,其观点和行为受到前所未有的审视和挑战。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部分公知未能坚守知识分子的本分。他们或是为了迎合市场,或是出于个人私利,放弃了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正如学者徐友渔所批评的,“他们真正关注的是对言说机会和效果的考虑,除了想当精神导师或言论领袖而必须了解动向与潮流,他们其实对中国的现实既没有兴趣也没有热情”。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知群体的整体形象,也加剧了社会对知识分子的不信任。

然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将所有公知一概而论。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正如美国哲学家拉塞尔·雅各比所定义的,应该是“立足专业,放眼天下,用自己的言行和创作参与社会运转,并呼吁富有社会责任感,勇于充当引路人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应该具备以下特质:

首先,要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素养。只有在某个领域深耕细作,才能提出有见地的观点。

其次,要有强烈的公共意识。真正的公知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而不是为了个人名利。

再次,要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知识分子的天职就是质疑现状,为社会进步发声。

最后,要有实际行动。光说不做,只会让人嗤之以鼻。

为公知正名,不是要为那些言行不一、追名逐利的“伪公知”辩护,而是要呼吁社会重新认识和尊重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在一个快速变革的时代,我们需要有良知、有担当的知识分子为社会把脉,为公众启蒙。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将“公知”标签化、妖魔化的倾向,保持理性和包容的态度。

公知被污名化,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矛盾和焦虑。它提醒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精神层面的建设;在强调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要关注公共福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理性和包容的社会,让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