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冲破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推行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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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已成为全球反腐败的重要利器。据统计,目前已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项制度。然而,如何冲破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成功推行这一制度,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瑞典是最早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1766年,瑞典就通过了《出版自由法》,赋予公民查阅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这一制度延续至今,使得瑞典官员始终处于“阳光监督”之下。1995年,瑞典副首相萨林因用公务信用卡购买几十克朗的巧克力而被迫辞职,这一事件充分体现了瑞典社会对官员行为的“零容忍”。

美国的“阳光法案”虽然起步较晚,但已成为全球典范。1978年,美国通过《政府伦理法案》,要求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官员必须申报财产。1989年,众议院议长赖特因违反该法案而辞职,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权威。美国的经验表明,只有对违规行为严惩不贷,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法国在官员财产公示方面起步较晚,但近年来进展迅速。2013年,法国首次公开了37名政府部长及总理的财产。随后,法国政府又推出“政治生活透明”法案,要求包括总统、议员在内的高级官员公开财产。这一举措被视为“一场新的法兰西革命”。

俄罗斯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8年,俄罗斯颁布《反腐败法》,2009年开始,包括总统在内的高级官员开始在网上公示财产。俄罗斯总统普京强调要用“烧红的铁烧尽腐败”,显示了推行这一制度的决心。

相比之下,中国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虽然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就提出了官员财产公示的立法动议,但至今仍未形成全国性的制度。一些地方进行了试点,如2009年新疆阿勒泰市将近千名官员的财产“晒”在网上,但这些尝试大多未能持续。

要冲破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成功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中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

首先,必须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美国的廉政署就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人事署,拥有强大的监督权力。中国可以考虑设立类似的独立机构,负责官员财产申报的监督和审查。

其次,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美国对瞒报官员的惩罚非常严格,中国也应该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违规者严惩不贷。

再次,要逐步扩大公示范围。俄罗斯的做法值得借鉴,从高级官员开始,逐步扩大到所有公职人员。中国可以先从新任官员开始,逐步推广到所有官员。

最后,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瑞典和英国的经验表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是确保制度有效性的关键。中国应该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反腐败的重要防线。它不仅能有效预防腐败,还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所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中国应该加快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