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9
“萌娃”成为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动辄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粉丝。这些“小网红”不仅流量大、吸金能力强,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然而,在“萌娃”走红的背后,隐藏着一条复杂的利益链。部分家长受利益驱使,不断“另辟蹊径”以躲过监管。有的家长将生活变成演戏,精心设计孩子的言行,营造反差萌;有的则将孩子塑造成“知识博主”,以知识科普为外壳,实则从事带货等商业行为。更有甚者,一些电商商铺以打擦边球的方式,通过低级趣味吸引流量,将儿童装扮成“辣妹”“熟女”,销售“露背装”“露脐装”等儿童服饰。
这种现象不仅扭曲了儿童的价值观,还可能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一些视频中,“小网红”被贴上“御姐”“小奶狗”等标签,弹幕中充斥着“嗑CP”、容貌焦虑、性别偏见等内容。这不仅可能让一些孩子产生焦虑、自卑等心理健康问题,还可能制造社会焦虑,加剧功利化和浮躁化的社会风气。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现象还可能泄露儿童隐私,形成灰黑产业链。任由孩子的体貌特征等隐私在网上“裸奔”,可能引起不法分子注意,让孩子面临网络欺凌乃至人身安全威胁。
然而,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地否定“网红儿童”现象。正如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副教授宋永宁所言:“有人在粉丝的簇拥中迷失自我,也有人在正向传播中发现更好的自己。”例如,B站上大火的“最年幼编程老师”、小学生Vita君,通过上传教学视频,不仅获得了百万播放量,更重要的是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实现自我提升。
因此,关键在于如何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同时,合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儿童特长。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的监管。正如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所建议的,应该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进行更为明确的界定,有关部门有权追究父母强迫未成年人“经营”或“牟利”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
其次,网络平台也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天津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邠彧认为,网络文化市场主体应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判断标准,持续提升违法违规内容模型识别能力。
最后,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静安区家庭教育中心主任陈小文建议,可以将网红现象变成引导学生职业选择的教育案例,教育孩子如果没有实力、没有日积月累的付出,即便侥幸爆红,也只能是昙花一现。
总的来说,面对“萌娃”成为平台宠儿的现象,我们既不能一味否定,也不能放任自流。而是应该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前提下,引导他们合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个人特长,实现自我提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让他们在数字时代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