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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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物种入侵正成为威胁我国生物安全的重大隐患。据统计,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从草地贪夜蛾到鳄雀鳝,从红火蚁到加拿大一枝黄花,这些外来“不速之客”正在悄然改变我国的生态系统,给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生物多样性带来严重威胁。

外来物种入侵的途径多种多样。自然传播、人为引种和无意传播是三大主要渠道。随着全球贸易和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一些原本作为观赏植物或经济作物引进的物种,如水葫芦和加拿大一枝黄花,最终演变成了难以控制的入侵物种。还有一些危险性害虫,如草地贪夜蛾和马铃薯甲虫,通过跨境贸易或迁飞等方式进入我国,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生物安全管理。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方案的通知》。2022年,农业农村部牵头启动了全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旨在摸清底数,研判风险,促进防控。同年6月,四部门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构建了从源头预防到治理修复的全链条防控体系。

在具体防控措施方面,我国建立了完善的预警监测、检测识别、阻截防控体系。通过加强口岸防控,打击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境内检疫监管,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对于已发生的入侵,采取人工拔除、机械铲除、生物防治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然而,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关键在于“治早、治小、治了、治好”。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刘万学强调,需要突出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他建议建立入侵物种风险预警的大数据库,掌握实时动态,预判可能的入侵路径和危害范围,为及时采取阻截和治理措施提供依据。

公众参与也是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重要一环。《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同时,鼓励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防控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物安全意识。

尽管我国在防治外来物种侵害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仍在上升。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科技支撑,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格局,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