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陈伯达,这位曾经权倾一时的中共高官,在晚年过着一种与他昔日地位截然不同的生活。1981年,陈伯达因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被判有期徒刑18年。然而,仅仅一年后,他就被特批保外就医,开始了他晚年的“自由”生活。
出狱后的陈伯达被安置在北京东郊一栋两室一厅的民宅中,由组织提供。他的儿子陈晓农一家负责照顾他的晚年生活。尽管每月有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当时已属较高水平,但陈伯达仍然感到拮据。原来,他将大部分生活费用于购买书籍,有时甚至不得不向儿子借钱。组织得知这一情况后,从1983年2月起将他的生活补助提高到每月200元。
陈伯达的晚年生活除了读书写作,最大的兴趣就是看电视。他每天必看新闻,还喜欢京剧和古装电视剧。然而,1989年9月2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结束了他平静的晚年生活。那天中午,陈伯达正在吃饭时突然头一歪,撞到墙上,食物从口中吐出。20分钟后,医生赶到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经诊断,85岁的陈伯达死于心肌梗塞。
陈伯达的葬礼在八宝山举行,但与他昔日的显赫地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场葬礼既没有讣告,也没有悼词。前来与他作最后诀别的只有40多人,包括亲戚、老朋友和旧部下。陈伯达的遗体旁放着许多花圈,上面写着“陈建相先生千古”,因为一般人并不知道陈伯达的原名。
陈伯达一生有三位妻子。第一任妻子诸有仁,两人在莫斯科中山大学相识,1932年结婚,建国后诸有仁在水电部工作,1985年去世。第二任妻子余文菲,1944年结婚,1948年离异,1994年去世。第三任妻子刘叔晏,1950年结婚,1996年去世。陈伯达与她们共育有三子一女。
在晚年,陈伯达对自己的人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曾对采访他的叶永烈说:“我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愚蠢之极,负罪很多。‘文化大革命’是一个疯狂的年代,那时候我是一个发疯的人。我的人生是一个悲剧,我是一个悲剧人物,希望人们从我的悲剧中吸取教训。”
尽管晚年生活清贫,陈伯达并未放弃学术研究。1982年,他以“纪训”的笔名在《读书》杂志上发表了《求知难》一文。次年,他又以“程殊”的笔名在《理论与实践》杂志上发表了《认识的渐变与突变——从<坛经>看中国佛学的顿渐两派》。
陈伯达的晚年生活和死亡,折射出一个曾经位高权重的政治人物在历史变迁中的悲喜人生。他的故事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那个特殊时代的缩影。在历史的长河中,陈伯达的名字或许终将被淡忘,但他的人生经历,无疑为后人提供了一个思考权力、责任与人性的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