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长春市近日发布《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推出一系列“真金白银”的购房补贴措施,旨在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长春楼市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根据新政,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市将对个人使用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购买主城区、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初始贷款金额每年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1万元/年,贴息期为3年,按月等额发放。对于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将一次性发放1.5万元/套购房消费券。这一普惠性补贴措施,将有效降低购房成本,刺激购房需求。
对于“以旧换新”的购房者,即在政策执行期内先出售二手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贷款购房的贴息比例将提高至2%,最高贴息2万元/年;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消费券额度将提高至3万元/套。这一政策创新,旨在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针对特定群体,新政也推出了专项补贴措施。对进城农民购买个人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毕业5年内留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省内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8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这些措施旨在吸引人才、促进农民进城,推动城市化进程。
值得注意的是,长春市此次推出的购房补贴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补贴范围限于主城区和开发区,不包括双阳区、九台区及各县(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未登记确权项目房屋、二手住房,以及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屋。这种精准施策的方式,有助于更有效地消化存量商品房,稳定房价。
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长春市的购房补贴政策呈现出几个鲜明特点:一是补贴力度较大,如“以旧换新”最高可享3万元补贴;二是覆盖群体广泛,既包括普通购房者,也涵盖了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三是政策设计灵活,允许贷款贴息、购房消费券、农民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等叠加享受。
长春市此次推出购房补贴政策,是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回暖的背景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的积极应对。今年6月以来,房地产宏观政策层面连发利好,长春楼市已呈现升温态势。此次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购房消费潜力,有望推动长春楼市企稳回升。
对于潜在购房者而言,长春市的购房补贴政策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同时也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有限,且部分补贴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因此,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应密切关注政策细节,合理规划购房时间,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红利。
总的来说,长春市此次推出的购房补贴政策,体现了地方政府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为。通过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有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为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