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解三大矛盾,守护黄河安澜|川江千里行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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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干流枯水期40%的水量、丰水期26%的水量来自四川。这个令人意外的事实凸显了四川在黄河生态保护中的关键地位。然而,作为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地,四川面临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挑战。

在化解“水岸矛盾”方面,四川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在阿坝州若尔盖县,当地政府投资6400余万元,实施了四川省首个黄河干流应急处置工程。该工程采用“格宾笼石+覆土植草”的设计,在黄河右岸构建了5.06千米生态岸线。这种生态护岸方式不仅能有效防洪、保持水土,还能减少水流对岸线的冲刷,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工程完工后,河岸坍塌每年减少2至4米,保护了1.5万平方米的天然草场。

面对“草沙矛盾”,四川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治理措施。在红原县德香村,通过实施川西北省级防沙治沙试点示范工程,当地累计投入资金2900余万元,采用网格状生物沙障、防风林带、施肥、灌草间种等方式治理沙化土地。经过治理,沙化面积从3.6万亩降至2.2万亩,治理区林草植被盖度从不足10%增加到60%。

在解决“人地矛盾”方面,四川通过实施草原减畜超载整改、划定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区域等措施,缓解草场压力。同时,当地政府还推动高原畜牧、光伏风能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拓展绿色生态、红色旅游、民族文化等融合发展路径,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增收渠道。2021年起,阿坝州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草原禁牧补助标准从7.50元/亩提高到7.71元/亩,稳定提高农牧民政策性收入。

四川的经验表明,在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中,需要采取系统性、综合性的治理措施。不仅要注重生态修复,还要考虑当地居民的生计和发展需求。通过创新治理模式,可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对于黄河全流域的生态保护,四川的做法提供了有益启示。首先,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当地特点的治理措施。其次,要注重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可持续的生计选择。最后,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黄河安澜,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四川在黄河上游的生态保护实践,为全流域的生态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制度集成和机制创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