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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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23年全国共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05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下降16.7%和18.4%。虽然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但重大事故风险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面对这一现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成为当务之急。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管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风险分级管控是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矿山企业需要全面辨识生产系统、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例如,对于高风险区域,可以采用智能化、自动化技术减少人员暴露;对于中风险区域,加强现场管理;对于低风险区域,定期巡查即可。

隐患排查治理则是对风险管控效果的验证和补充。企业应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值得注意的是,隐患排查不应局限于生产现场,还应涵盖制度、管理等方面。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技术支撑不足。许多中小矿山缺乏专业的风险辨识和评估能力,难以准确识别和评估风险。其次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此外,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为应对这些挑战,未来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首先,加强科技创新。推广使用智能化、自动化技术,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精准度和效率。例如,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风险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分析。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安全生产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再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将安全生产与企业负责人绩效挂钩。同时,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矿山,提高行业集中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最后,提升监管效能。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案双罚”。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只有通过持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才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