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9
“娈童”一词,源自中国古代,原指被当作女性玩弄的美少年。 在古代社会中,这个词特指为男权贵群体提供性服务的年轻貌美男子 ,成为男色文化的概念之一。
古代“娈童”文化的盛行,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儿童权益的漠视。在中国古代,娈童风气在明清时期达到顶峰,甚至成为公开的社会现象。 《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有书生嬖一娈童,相爱如夫妇。” 这种风气不仅存在于中国,古希腊、罗马等文明中也有类似现象。柏拉图在《会饮篇》中甚至将成年男子和青少年男孩之间的爱视为“最高贵的爱”。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对“娈童”态度发生了显著变化。 在罗马帝国初期,历史学家塔西佗开始抨击这种“只重肉欲的、放荡的、不知羞耻”的“希腊习俗”。 到了19世纪,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开的恋童癖在欧洲社会几乎消失。
现代社会对“娈童”行为的态度更加严厉。法律对娈童行为的规制也经历了从宽松到严格的过程。在中国,直到清代乾隆五年(1740年),法律才正式将与男童发生性行为“虽和同强”的条文纳入法律。而到了20世纪,各国法律纷纷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例如,美国1977年的《反儿童性剥削保护法》、1990年的《儿童保护、康复及处罚促进法》等,都包含了惩治“恋童癖者性侵”和“儿童色情物品制贩”的条文。
这种态度的转变,反映了社会对儿童权益认知的进步。技术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使儿童色情制品得以广泛传播,加剧了对儿童的侵害。因此,现代社会更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儿童性剥削。
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要彻底消除“娈童”现象,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对儿童权益的重视,营造一个真正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下一代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