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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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威胁母婴健康的三大传染病。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2021年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已降至3.3%,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和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也明显降低。然而,这些疾病仍给母婴健康带来巨大威胁。为此,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12月印发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旨在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

该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到2025年,全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为实现这些目标,计划提出了多项关键措施:

首先,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包括预防育龄妇女感染、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等。特别强调要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其次,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分级质控体系,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再次,加强实验室管理。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基层快速检测点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

最后,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加强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

在具体预防措施方面,对于艾滋病和梅毒,主要通过孕期检测、及时诊断和规范治疗来阻断母婴传播。对于乙肝,除了孕期检测和治疗外,新生儿免疫接种尤为重要。2024年版《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1. 对HBV DNA≥2×105 IU/mL的孕妇,建议在孕24~28周启动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对于HBV DNA为1×104~2×105 IU/mL的孕妇,建议与孕妇充分沟通后决定是否启动抗病毒治疗。

  2. 推荐孕期口服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阻断母婴传播。最新研究显示,TAF在预防母婴传播的疗效与TDF相当,且在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婴儿生长发育方面也与TDF相当。

  3. 对于抗病毒治疗期间妊娠的慢性HBV感染孕妇,若口服TDF,建议继续TDF治疗;若口服TAF,可与孕妇沟通后继续TAF治疗。

  4. 慢性HBV感染孕妇所生婴儿在接受联合免疫后,可以母乳喂养。产后继续TDF或TAF治疗者,也可以母乳喂养。

尽管取得了显著进展,但预防母婴传播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如何提高偏远地区和流动人口的检测覆盖率,如何进一步降低抗病毒药物的副作用,如何平衡母婴传播预防与母乳喂养等。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加强科学研究,优化预防策略,提高公众意识,才能最终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