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监测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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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是矿山企业处理尾矿的重要设施,但同时也潜藏着巨大的环境风险。近年来,随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尾矿库数量和堆存量持续增加,尾矿库环境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尾矿累积堆存量约为207亿吨,尾矿库数量超过7000座。

尾矿库监测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关键环节。根据《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加强对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其中,地下水污染监测尤为重要。由于尾矿库大多建成较早,当时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尾矿渗滤液可能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一旦地下水受到污染,将难以治理,甚至可能威胁到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以山西省忻州市某铝业公司的赤泥库为例,该库占地1840亩,总库容约1664.3万立方米。大量赤泥露天堆放,不仅影响了生态环境,还对周边居民的健康产生了威胁。忻州市环保局认定赤泥库刮风存在粉尘污染,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案例凸显了尾矿库监测和管理的重要性。

针对尾矿库地下水污染监测,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相关技术规范。按照要求,堆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尾矿库应至少设置三口监测井:第一口井沿地下水流向设在尾矿库上游,作为对照井;第二口井设在下游,作为污染观测井;第三口井设在最可能出现扩散影响的周边,作为污染扩散监控井。对于危险废物和黄金行业氰渣等,还需按照各自行业标准设置监测井。

然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仍面临诸多挑战。一些尾矿库存在污染防治工程措施不足的问题,如尾矿水回用不完善、渗滤液处理不健全等。同时,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缺乏,应急机构设置不完善,应急体系不健全。此外,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各部门对尾矿库的监管重点不同,管理思路各异,导致部分监管职责空缺。

为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黑龙江省为例,2023年共出动356人次,对全省清单内尾矿库实施了146次污染环境隐患排查,共发现50家尾矿库存在污染环境隐患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尾矿库监测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投入;公众则应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监督。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