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教师这些行为“零容忍”,千万别踩雷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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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对教师行为提出“零容忍”要求,旨在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教育部严查教师违规行为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对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包括但不限于体罚学生、性骚扰、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通知强调,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零容忍”“绝不姑息”“一票否决”成为处置师德师风问题的关键词。

师德失范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教育部对教师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源于近年来一些教师违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作风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例如,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某,之前因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当地教育局未对其持有的教师资格证进行收缴。刑满释放后,刘某某顺利进入该校,在职期间发生猥亵学生问题。这一事件暴露出当地教育部门、入职审查管理人员、涉事学校校长的失职渎职问题。

师德师风建设成为教育工作重点

教育部对教师行为的严格要求,体现了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高度重视。教师承担着立德树人的使命,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这一工作性质决定了教师应有超出一般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教育部要求,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在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都要突出师德把关。

教育部多措并举加强师德建设

为确保“规范管理年”行动取得实效,教育部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1. 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

  2. 建立能力提升制度,组织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

  3. 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

  4. 建立监督曝光机制,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

教育部对教师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教师队伍的严格要求。广大教师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