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搁朝鲜绝当不上皇帝,因为朝鲜有骨品制,娶低骨妻孩子会降级

发布时间:2024-09-18


新罗王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虽然促成了门阀士族,但相比先秦时期的世袭血缘制,无疑是一种进步。
与九品中正制相伴的是各级官僚制,形成了制度化的官僚晋升系统。
唐朝同时期的朝鲜新罗,虽然名义上学习唐朝制度,但保留了大量本国特色制度,新罗便结合了官僚制度和世袭制度,形成了新罗特有的骨品制度,而这种制度更为僵化,更像种姓制度。

一、新罗简史
公元前2世纪,北朝鲜在战国燕国人卫满的组织下建立了国家,南朝鲜则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
但在先进汉文明的影响下,南朝鲜也从部落制过渡到部落联盟阶段,形成了酋长领导的权力相对集中的马韩、辰韩、弁韩三大部落联盟。
汉武帝设朝鲜四郡后,三大联盟归属乐浪郡,为乐浪郡下的部属。
随着汉帝国战略收缩,帝国对四郡的控制下降,其中辰韩部落联盟中的一个叫斯卢的部落崛起。
经过漫长的武力征伐,斯卢吞并了其他部落,至6世纪建立了新罗国,其领土约为今天南朝鲜的三分之一。
唐军灭高句丽和百济,新罗通过依附唐军,扩张了领土。
670年以后,新罗不断蚕食唐朝安东都护府领地,至677年唐朝撤安东都护府于辽东,承认了新罗对全朝鲜的统治,新罗由此统一了全朝鲜。


朝鲜三国
朝鲜史书《三国史记》记载了新罗的建国史,据说在汉宣帝时期的公元前69年壬子三月,斯卢部六个村子的氏族成员在阏川边召开氏族大会,选举有德之人,突接上天感召,最后找到了一个叫赫居的男婴和一个叫阏英的女婴。
13年后,两人成婚建国,国号徐罗伐,时间是公元前57年,赫居成为第一代新罗王。

在3—4世纪,徐罗伐开始吞并辰韩诸部落。
至4世纪中叶,在奈勿王时期仿汉制,形成君主制。
6世纪初,徐罗伐人取“德业日新,网罗四方”之意,将国号定为新罗。


新罗朝廷
二、骨品制的出现
通过《三国史记》记载我们发现,新罗(徐罗伐)的建国并非凭借个人武力,而是氏族推荐的结果,这带有浓厚的贵族共和色彩,类似于清朝初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各贵族都是实权者,因而无法形成个人专断。
日本朝鲜史学者今西龙认为斯卢六村是“血属团体”,权力通过血缘分配,这就是骨品制的雏形和来源。
斯卢六村分为三个派系,即朴姓两村、金姓两村、昔姓两村,以三大派系的大本营为核心,形成了古新罗的三大政治经济中心,即鸡林、金城、月城。
王位在朴、金、昔三姓之间轮流。


三、何为骨品制
为了保持本集团的统治,朴、金、昔三姓确立了以“骨”确定品级的等级制度。
今西龙认为新罗人对“骨”的观念类似于“血缘”,但又有其独特之处。
那么,这个“骨”究竟是何物呢?

新罗的“骨”是父母双方“骨品”合并的产物,这是与中国血缘制最大的不同。
中国社会的血缘通常由父系决定,只要父系高贵即可。
最著名的例子是秦始皇嬴政,其父是秦王,母亲只是舞姬,但嬴政的血统依然高贵;汉武帝娶歌姬卫子夫,其子刘据依然可以被立为太子。


嬴政
新罗骨品制度分为骨制和头品制。
骨制分为三大类:有王位继承权的王族为“圣骨”,无王位继承权的宗室为“真骨”,非王族阶层为“非真骨”。
头品是对“非真骨”而言的,具体为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这些人可以做官,类似于魏晋中正官确定人的九品等级。
四头品以下为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奴隶等被统治阶层。

骨品制实际上更类似于印度的种姓制。《新唐书·新罗传》记载,三大类之间不可通婚,以保证“骨”的纯粹性。
这里的不可通婚,实际上是指不可娶为正妻。
圣骨只能娶圣骨阶层的女子为妻,“王族为第一骨,妻亦其族,生子皆为第一骨,不娶第二骨女,虽娶,常为妾”。
圣骨娶圣骨,无论子女男女,皆为圣骨。
若无圣骨男子继位,圣骨女子亦可继位,如著名的新罗善德女王金德曼即是。
如果圣骨与真骨结合,由于真骨地位低圣骨一等,会直接拉低子辈的“骨”质,后代沦为真骨,即便再优秀也与王位无缘。
同样,真骨只能娶真骨阶层的女子为妻,若娶了非真骨阶层,子孙直接降级。


善德女王
四、骨品制下的官职
骨品制是新罗的基本政治制度 ,新罗社会的各方面,特别是日常行为规范和政治权利分配都围绕着骨品制展开。
相比较为宽松的九品中正制,骨品制更加严格。
新罗在九品中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十七等官制,《三国史记》记载的十七等官制是:一伊伐飡(音读为“餐”),二伊尺飡,三迎飡,四波珍飡,五大阿飡,六阿飡,七一吉飡,八沙飡,九级伐飡,十大奈麻,十一奈麻,十二大舍,十三小舍,十四吉士,十五大乌,十六小乌,十七造位。


新罗官位
《三国史记》说, 五等大阿飡以上的官职只能由真骨人士担任 ,真骨人士起步即为五等大阿飡,最高可升为一等官伊伐飡。
六等阿飡到九等级伐飡,官职由六头品人士担任,最高可达六等阿飡,不可升为五等大阿飡。
但为照顾统治阶级,六等阿飡开辟支线,可升级为二重阿飡、三重阿飡,最高为四重阿飡,相当于三等官迎飡。
尽管享受三等官待遇,四重阿飡仍受五等官大阿飡歧视。

同理,十等和十一等官职由五头品人士担任,不可升为九等,但在十等大奈麻一级设支线,之后可升级为二重奈麻、三重奈麻,最高为九重奈麻。

四头品人士只能担任十二等以下官职,不可升为十一等奈麻,在十二等大舍级别设置支线,之后为二重大舍,最高为七重大舍。

根据《隋书》《北史》记载,这种体系完善的晋升官制最晚出现在568年。


新罗朝廷
在封建时代,服饰是身份等级的象征;自西周起就已经明确。
新罗借鉴中原,将之引入,并以骨品为基础加以改造。
各阶层的服饰、器具、房屋等都被严格限定在规定范围内,这是一种比九品中正制更僵化的等级制度。
简而言之,新罗社会的各个阶层使用的服饰、器具、房屋等,均依照骨品确定,而非官职。

在服饰方面,真骨用紫色;六头品用绯色;五头品用青色;四头品用黄色。

在器具方面, 真骨不可用金;六头品、五头品不可用金银;四头品以下不可用金银鍮石朱裹。

在房屋标准上, 真骨住宅长宽不可超过24尺,不可用唐瓦,不可雕刻悬鱼,不可设置三重阶 ;六头品住宅长宽不可超过21尺,不可用唐瓦,不可雕刻悬鱼,不可设置中阶和二重阶,不可设重门和四方门,马厩最多容纳5匹马;五头品住宅长宽不可超过21尺,马厩最多容纳3匹,其他同上;四头品以下住宅长宽不可超过15尺,马厩最多2匹马。


新罗紫衣大臣
小白说
新罗统治者通过骨品的划分,确立了新罗版的种姓制度,但印度种姓制度有相应宗教支持,而新罗骨品制没有宗教的精神力量支撑。
新罗以中原为师,不断引进中原先进思想,留学生们也带回先进理念,民间力量不断崛起,骨品制终于在7世纪初遭受冲击,9世纪时,地方将领张保皋(一说是四头品甚至更低阶级)担任相职,骨品制度受到最大冲击。
因此史学界认为9世纪80年代后,新罗便陷入土豪时代,骨品制度彻底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