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名扬四海的“花鼓灯”,周恩来总理曾夸赞为“东方芭蕾”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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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花鼓灯被誉为“东方芭蕾”,是安徽省蚌埠市、凤台县、颍上县的传统舞蹈,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这种集舞蹈、灯歌和锣鼓音乐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形式,最早可追溯至夏代,最迟也在宋代就已经形成。

花鼓灯的角色分工明确,男角统称“鼓架子”,女角统称“兰花”。其中,“鼓架子”又可分为“大鼓架子”、“小鼓架子”、“丑鼓”和“伞把子”。这些角色各司其职,共同演绎出花鼓灯丰富多彩的舞蹈内容。

花鼓灯的舞蹈主要由“大花场”、“小花场”和“盘鼓”三部分组成。“大花场”是大型的集体情绪舞;“小花场”则是两人或三人即兴表演的具有简单情节的抒情舞;“盘鼓”则融合了舞蹈、武术与技巧表演,具有独特的造型艺术特征。

在表演流程上,花鼓灯有着固定的套路:开场锣敲响后,“文伞把子”或“丑鼓”首先出场,接着是“武伞把子”,然后依次进行“大花场”和“小花场”表演,最后是“盘鼓”或后场小戏表演。这种即兴而富有变化的表演形式,常常让观众和演员都沉浸其中,演出往往通宵达旦。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原生形态的蚌埠花鼓灯正面临着消亡的危险。许多具有影响力的民间艺人年事已高,而民间传承的机制亟待重建。为此,蚌埠市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成立花鼓灯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相关法规、设立专项资金等。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蚌埠花鼓灯”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花鼓灯不仅是安徽省优秀的民间艺术,也是汉族舞蹈的典型代表之一。它承载着淮河两岸人民的文化记忆和情感寄托,展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通过保护和传承花鼓灯,我们不仅是在守护一项文化遗产,更是在维系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传统。

在新时代,如何让花鼓灯焕发新的生机,如何让这项古老的民间艺术与现代生活相融合,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只有不断创新,与时俱进,花鼓灯才能真正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文化纽带,继续在中华文化的百花园中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