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核心知识问答》 ,旨在规范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早期发现儿童常见眼病和视力不良,控制和减少儿童可控性眼病及视力不良的发展,预防近视发生。这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儿童眼保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0-6岁是儿童眼睛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 这一阶段的视觉发育情况将决定儿童一生的视觉质量。然而,许多影响视觉发育的眼病发病隐匿,仅靠家长观察难以发现。因此,定期的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 儿童应在不同年龄段接受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具体包括:新生儿期2次,婴儿期4次,1至3岁幼儿期4次,学龄前期3次。这些检查能够早期发现儿童常见眼病、视力不良及远视储备量不足等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除了定期检查,日常的眼保健措施同样重要。对于新生儿,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营养,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强光下。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家长应注意观察孩子的视物行为,如是否经常眯眼、歪头视物等,这些可能是视力异常的信号。同时,要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每天日间户外活动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 许多家长对儿童眼保健存在一些误区。 例如,认为孩子视力差就是近视,或者认为散瞳验光对孩子眼睛有害。事实上,引起儿童视力异常的原因很多,除了近视,还可能是远视、散光、弱视等。而散瞳验光是诊断近视的“金标准”,正确使用散瞳药物对眼睛和身体都是无害的。
此外,一些家长认为孩子戴上眼镜就摘不下来了,或者认为 近视都是用眼不当造成的。 实际上,眼镜的作用是帮助儿童解决眼部聚焦的缺陷,促进视觉发育。而近视的发生与遗传、用眼习惯等因素有关,科学配戴眼镜可以减缓近视进展速度。
儿童眼保健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健康成长,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据调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呈早发、高发态势,已经成为影响儿童健康和全面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儿童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各方面共同努力,营造爱眼护眼的视觉友好环境。
国家卫健委此次发布的《0~6岁儿童眼保健核心知识问答》,为儿童眼保健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我们期待,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让他们拥有健康明亮的眼睛,去探索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