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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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的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份顶层设计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绿色转型进入新的阶段。

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具体到2030年,意见设定了多项量化目标: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为实现这些目标,意见围绕五大领域和三大环节部署了具体任务。在五大领域中,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被置于首位,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在产业结构方面,意见提出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能源领域则强调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领域也提出了相应的绿色转型要求。

在三大环节中,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被放在首要位置。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方面,意见强调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科技创新则是支撑绿色转型的关键,意见要求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为确保这些任务的顺利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的具体措施。在财税政策方面,将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金融工具方面,将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投资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通过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政策,这份文件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行动指南。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中国正在加速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