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水规》关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的理解和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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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水规》对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对于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这一规定考虑了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

具体来说,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建筑物的体积和耐火等级确定基本流量。例如,对于体积在5000m³以下的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其设计流量不应小于10L/s。对于体积在5000-20000m³之间的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设计流量不应小于15L/s。

其次,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用途功能和火灾危险性。例如,对于地下建筑,如果除了汽车库和设备房外,还有商业等其他功能,应按照《水消规》中“地下建筑”的规定确定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对于住宅建筑,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与体积无关,均为15L/s。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

  2. 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0m²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表3.3.2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例如,如何合理设置取水口的数量和位置就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消水规》规定,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口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但未对取水口的设置数量做出明确要求。

一般来说,当设有临时高压(或临时低压)室外消火栓系统时,消防水池取水口数量可与单体保护半径内室外消火栓合并考虑,以保证总和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 当未设置临时高压(或临时低压)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防用水全部由取水口提供时,每个取水口宜按1个室外消火栓计 ,单个取水口的计算流量按10~15L/s,取水口数量应满足室外消防设计流量。

此外,还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利用市政消火栓。根据《消水规》6.1.5条,供消防车吸水的室外消防水池的每个取水口宜按1个室外消火栓计算。这意味着可以通过设置消防水池取水口的方式替代室外消火栓,在取水口能保护整个项目的情况下,可不再设置相应的消防管网。

例如,某项目室外消防设计用水量为25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如果不设置临时高压(或临时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借用市政消火栓+取水口。从室外生活给水管网适当位置接出1个室外消火栓,该室外消火栓可按可借用的市政消火栓考虑,计算流量按10~15L/s。这样,室外消防水池储水量可进行折减,室外消防水池储水量为(25-10) 2 3.6=108m³。可以设置1个取水口,本项目室外消防采用1个借用的室外消火栓和1个取水口进行保护。

方案二:仅设取水口。设置2个取水口,取水口共用一个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宜储存全部的室外消防用水量。2个取水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15m,应方便消防车的停靠。当采用这种方式难以满足保护要求时,可以将水池分散设置,每个水池仅储存火灾延续时间内需要提供的消防用水量。

总的来说,《消水规》关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规定为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提供了重要指导。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体积、用途功能、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设置取水口和利用市政消火栓,以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