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如何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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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是否仍需承担法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国刑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意味着,即便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中国公民仍可能受到中国法律的追究。

中国刑法的域外管辖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属人管辖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原则上都适用中国刑法。保护管辖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如果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也有管辖权。普遍管辖则是针对国际犯罪,如恐怖主义、海盗等,中国依据国际条约承担的义务行使管辖权。

以备受关注的江歌案为例,虽然案件发生在日本,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为中国公民,但根据属地原则,日本司法机关具有优先管辖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司法机关完全丧失了管辖权。根据中国刑法第十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即使刘鑫的前男友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中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但追诉权的行使有一个前提条件:犯罪嫌疑人必须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中国刑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解释,此类案件可由犯罪嫌疑人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坚持“本国人不引渡”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属国被审判前回到国内,则可以直接适用中国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不论中国是否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只要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国籍,就不会被引渡回国受审。

中国刑法的域外管辖权体现了中国对本国公民的保护和对国际犯罪的打击决心。然而,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未来,中国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以更有效地行使域外管辖权,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