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说法 | 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异地抓人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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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通知 ,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严肃工作纪律。其中, “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这一规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这一规定的出台,源于近年来公安机关异地办案中出现的一些乱象。例如,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了争夺案源或战果,未经协作地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跨区域执行强制措施,甚至出现“异地抓捕”等现象。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程序,还可能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引发社会争议。

以2022年9月发生的“王某抖音举报案”为例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城内派出所未经协作手续,直接跨区域对渭南市临渭区的王某执行行政拘留。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六个严禁”的规定,不仅程序违法,还可能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城内派出所应当先持《处罚决定书》申请《呈请拘留报告书》,经签发形成《行政拘留通知书》,持相关法律文书和其他有关证件请求违法行为人所在的派出所协作执行。

“六个严禁”的实施,对规范公安机关异地办案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它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强制措施时,必须履行协作手续,尊重协作地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避免因管辖争议或利益驱动而产生的不当执法行为。这一规定不仅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然而,要真正落实“六个严禁”,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首先,应明确异地办案协作的监管主体和责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其次,应加强对公安干警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最后,应建立畅通的申诉渠道,为公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六个严禁”的出台,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它不仅规范了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也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期待这一规定能够得到严格执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