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组织“关键少数”旁听庭审,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发布时间:2024-09-02

Image

深圳福田区近日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关键少数”旁听庭审活动,旨在通过让领导干部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这一创新做法不仅体现了福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3月6日,福田区委依法治区办、福田区普法办联合盐田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主题为“实地观摩促提升,执法培训零距离”的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包括福田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10个街道执法队负责同志在内的“关键少数”参加了此次活动。他们旁听的是一起涉及街道执法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亲身体验原、被告举证、质证和辩论的全过程,深入了解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这种将领导干部直接带入法庭的做法,打破了以往“纸上谈兵”的法治教育模式,让参与者能够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正。正如一位街道执法队负责同志所言:“行政执法案件庭审现场是一次有益的警示教学、有效的普法课堂。”这种“沉浸式”的学习体验,能够更好地激发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盐田区人民法院还特别设置了“法官讲法”环节,主审法官结合案情现场明法析理,详细讲解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街道综合执法实践中常见法律问题。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也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福田区的这一做法,是对广东省普法办、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的积极响应。该意见要求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福田区不仅落实了这一要求,还计划“每季度一主题”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充分体现了其在法治建设方面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然而,要真正发挥旁听庭审活动的作用,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完善:

首先,应扩大参与范围,不仅限于“关键少数”,还应包括更多基层执法人员和普通公务员。只有让更多人参与其中,才能真正形成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其次,可以考虑增加互动环节,让参与者有机会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交流。这不仅能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也能促进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

最后,应建立长效机制,将旁听庭审活动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确保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同时,也要注意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案件类型。

深圳福田区的这一创新做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通过让领导干部亲身体验司法实践,不仅能够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也能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目标。期待这一做法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完善,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