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近日公布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旨在确保社会福利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其关键作用,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合协同各行业规划。
作为全国首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2013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国际化陆港城市和国际性综合物流区。此次专项规划的出台,标志着该区在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专项规划覆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部行政辖区,面积达747平方公里,包括13个办事处和4个乡镇。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至2027年)和远期(至2035年)。规划目标是建设与航空港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形成“社会福利设施示范区、空港康养示范基地”。
规划对象主要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设施,以及殡葬服务设施、退役军人光荣院、社区教育学院等。航空港区社会福利设施按照区级—办事处(乡镇)级—社区(行政村)级三级配置。
在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方面,规划至2035年,区级机构养老设施与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处老年社会福利院、1处老年大学、1处老年活动中心。其中,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提供养老床位总数1000张,护理型床位数不低于600张,用地面积不低于4.0公顷。办事处(乡镇)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至2035年共计39处,提供养老床位总数为11750床,护理型床位占比为60.17%。
社区(行政村)级养老设施方面,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15分钟生活圈为单元,形成“一心多点式”的空间布局模式。农村幸福院以行政村为养老服务单元,每个行政村(或农村社区)应至少设置1处农村幸福院,服务人口1000人,附设不少于5张中午休息简易床位以及不低于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
其他社会福利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包括:规划1处儿童福利院,用地面积不低于1.14公顷;1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不低于2.67公顷;1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中心),用地面积不低于0.36公顷;1处社区教育学院,用地面积不低于3.3公顷。殡葬服务设施方面,保留2处在建市民纪念公园,规划新建1处殡仪馆,用地面积为13.1公顷。
这一专项规划的出台,体现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在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方面的前瞻性思维。通过科学合理的布局,不仅能满足区域内居民的基本社会福利需求,还能为航空港区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标志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正在向着更加全面、均衡的方向发展,努力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现代化航空都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