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与中华精神!

发布时间:2024-09-18


雅斯贝尔斯在其“轴心时期”理论提出后,进一步在《大哲学家》一书中将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稣视为“思想范式的创造者”,并将老子归类为“原创性形而上学家”。

这两位中国的哲学巨匠,孔子和老子,无疑是在这一“轴心时期”推动中国文化实现“哲学的突破”的开创者。

孔子所建立的思想体系,与苏格拉底、佛陀及耶稣所构建的相较,其并非源于古希腊哲学所追求的思辨理性,也不依托佛教的“涅槃”追求或基督教的上帝“救赎”,而是以“仁者爱人”和“智者知人”为核心,形成了一种以“道德性的人文主义”为基础的思想范式。

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言,“孔子致力于在世间建立一种人道的秩序”,而他的思想紧密围绕现实世界的可能性。

他所追求的是在此世中建立一个崭新的世界。

这种以人文主义为核心,在现世不断追求“厚德载物”的道德理想,正体现了“中国的精神”或“中华精神”。


作为“原创性形而上学家”,老子的哲学赋予了“道”、“德”以新意义。

虽然他倡导“自然无为”和“柔弱不争”,并提出了不同于儒家的价值观,但雅斯贝尔斯指出,“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老子的伟大与中国精神密切相关”,两位大师尽管关注的方向相反,实则建立在同一基础之上。

这一“同一基础”即两位哲学家所共同倡导的在现世实现人生与社会理想的追求,他们对于现实世界保持着乐观态度。

在这样的心态下,人们不会被佛教的轮回威胁所困扰,也不会感受到基督教的十字架所带来的沉重。

两人共同开创并奠定了中国哲学的基本思想和走向。

在老子之前,有“唯天为大”这一观念,“天”不仅相对“地”,更指向一种最高的神或“上帝”。

老子突破了这一传统思想,首次提出天地并非永恒存在,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这意味着“道”在天地之前便已存在。“道”是万物的根源,也是万物之母,正如“渊兮似万物之宗”。

在老子的哲学中,“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根本,也是万物存在的依据。

正如张岱年先生所阐述的,老子哲学中的本体论与宇宙论是相互交融的。

因此,中国哲学的“本根论”避免了“本体实而不现,现象现而不实”的二分割,而“天道”自然成为了人事行为的准则。


老子所言“道”与“德”的关系,犹如后来的儒家所提出的“理”与“性”之间的关联。“道”具备形而上的超越特质,而当“道”体现于天、地、人、物之间时,它即为“德”。

所以,“道”与“德”无隔阂,其唯一区别便在于“道”是超越的,而“德”则是内在的。

这种“道”与“德”的统一关系,在儒家哲学中表达为“天命之谓性”,“性与天道合一”,“性即理也”。

超越的“天道”在人与内心中共存,形成一种“内在的超越”;长此以往,人便可依靠自身力量而非依赖上帝的“救赎”来实现人生与社会的理想。

老子并不是仅仅为构建“性与天道”的形而上学进行理性思辨,其目的在于“推天道以明人事”,最终落实为“尊道而贵德”的价值观,为其“自然无为”和“柔弱不争”的主张提供论证。

从消极的角度看,儒家或许批评“老子有见于屈,无见于伸”,但实际上,老子倡导的“柔”与儒家所倡导的“刚健有为”的理念具有互补性,二者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一阴一阳”、“刚柔相济”。

老子的思想为中华民族的“自强不息”注入了柔韧与耐久性,同时也赋予了“厚德载物”的精神以博大与宽容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