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9
中日两国作为东亚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在产业链供应链上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和实施,中日之间的经贸合作进一步加深,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中日供应链合作的优势互补性体现在多个领域。在制造业方面,日本汽车制造商如丰田、本田等在中国设有多个生产基地,利用中国的市场和劳动力优势,同时也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入中国。在电子产业,日本企业在高端电子元器件和材料方面具有技术优势,而中国企业则在组装和制造方面具有成本优势,双方形成了互补的合作关系。在服务业领域,日本金融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提供贷款、保险、资产管理等服务,而中国金融机构也在日本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
RCEP的生效为中日供应链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RCEP下的原产地规则设定了区域累积规则,这不仅能够提升商品在区域内流动的便利程度,还能够显著增加中日两国进行中间产品贸易的利得,间接加强中日两国的贸易联系,稳定与强化中日供应链。RCEP的投资章节规定各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这将促进中日之间的外商投资活动,增强中日供应链的韧性,加速中日两国供应链整合。
然而,中日供应链合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日本考虑到本国的产业链与供应链安全,开始将其在中国的产能转出。但受限于日本企业对华较强的路径依赖以及在华获得的高收益,日本难以与中国真正“脱钩”。2021年,72.2%的在华日资企业实现盈利,较2020年上升了8.7个百分点,是自2007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这表明在华日资企业扩大在华事业规模的意愿有所增强。
中日供应链合作的未来前景广阔。在科技创新领域,中日两国互有优势,互补性强,仍有很大合作潜力。特别是在5G、AI、区块链、大数据、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中日应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两国在新技术转化方面的优势。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是国内首个也是唯一一个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中日地方合作示范区,未来将积极建设中日创新服务中心,打造产业引入、创新培育的“三厅三中心”,为日企提供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孵化等功能的空间载体和专业服务,助推中日两国企业在技术、产品等方面深入交流合作。
总的来说,中日供应链合作是互利共赢的。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但随着RCEP的深入实施和两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深化合作,中日供应链合作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两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