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认定的133座历史文化名城,你去过多少座?

发布时间: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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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有140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9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800多个中国传统村落被列入保护名录。然而,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这些承载着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一些地方以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为名,成片拆除历史街区;有的地方打着保护的旗号,行大拆大建之实。山东省聊城市在古城内大搞房地产开发,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在古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内拆真建假,陕西省韩城市破坏古城山水环境格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长期闲置不管。这些做法不仅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也割裂了城市的历史文脉。

面对这些挑战,一些城市开始探索新的保护与发展模式。广州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在保护与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广州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四个尊重”:

一是尊重规律,敢为人先。上世纪90年代,广州面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压力,创新性地开发了“珠江新城”,有效缓解了老城开发压力,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是尊重市民,群众路线。广州在名城保护中坚持开诚布公、因势利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如在深井村微改造中,广州采用了“共同缔造”的理念,让地方政府、新老村民、村委会、外来设计团队等多方参与,成为广东古村活化的新标杆。

三是尊重法治,慎守缓攻。广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法治建设和政策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从1999年出台《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到2023年公开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广州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将保护理念从“点”扩展到“面”。

四是尊重创新,活态保护。在广州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采用了“绣花”功夫进行微改造,实现了理念创新。保留了传统西关生活景象,注重人居环境改善,实现了名城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生态的协调统一。

广州的经验表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并非对立,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尊重历史、尊重市民、尊重法治、尊重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让历史文化名城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市民的义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历史文化的传承者和守护者,共同守护好这些承载着中华民族记忆的宝贵财富。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独特的魅力,我们的文明才能在传承中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