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寺庙打卡”越来越受欢迎,烟雾缭绕中年轻人的身影愈发常见。“年轻人的第一柱香”一度成为网络流行的热梗。
关于年轻人是否应该烧香的讨论暂且不提,关键在于,年轻人是否真的理解烧香的意义?拜佛为什么非要烧香呢?
一、 烧香实际在烧什么?
“烧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涵义十分丰富,不仅指“烧香”这一常见活动,还有“焚香”、“行香”等多种称呼,尽管形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敬神祈福以避灾。
民间的烧香活动在特定情境下成为宗教活动,主持者被称为“香头”,参与者称为“香客”。《水浒传》中帮助鲁智深在五台山文殊院剃度安身的赵员外就是文殊院的香客,有时香客也会进行捐助,称为“檀越”。
在《说文解字》中,“香”字的定义是“气芬芳”,与现代的“香”有所不同。
宋人叶廷珪在《香录序》中提到:“古代没有香,只是焚烧树枝草木,产生气味而已。”汉武帝时期虽然有“含鸡舌香”之说,但并非宗教用香。
汉代以前因无适用之香,尚无烧香的宗
汉代以前因无适用之香,尚无烧香的宗教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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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佛教传入中国后,烧香才广为流行,成为一种联络神明的仪式。
求神仪式主要是“柴祭”,即“燔柴升烟”](wxb://marking),或者烧兰、蕙、椒等素馨。
佛教传入中国后,礼佛焚香甚至影响到祖先祭祀和社稷祭祀。
唐玄宗天宝八载(749年),用“三焚香”替代“三献”,宋代祭祀孔子时也实行“三上香礼”。
道教亦吸收了佛教焚香仪式,用于祭祀老子时。《真诰经》云:“屡烧香左右,令人魄正。”晚唐时期,穆宗、武宗烧凤脑香、龙火香以示崇敬。
烧香的目的是什么? 清人王有光说:“香为神佛所贵,烧香以敬神佛也。”烧香象征着对神佛的信仰,通过仪式表达敬意,并通过香烟与神明沟通,希望神佛光临,听取祈福之人的心声,满足他们的愿望。
无论是在本地寺庙烧香还是去外地名山大川烧香,都是为了特定的目的。
有人求平安、发财,有人希望通过烧香治病甚至祈求诞下子嗣。
明人张岱在《琅嬛文集·岱志》中提到,人们普遍相信,从泰山拜山烧香归来后,可以“求名得名,求利得利,求嗣得嗣”。
通过“焚香告天”,或在寺庙焚香祷告,以表示虔诚。
当愿望实现后,也通过烧香仪式表达感谢。
当然,为表示对神明的崇敬,烧香也有一定的禁忌。
例如,不得饮酒、沾染荤腥、食用异味食物。
更有甚者,有人以生命为代价向神明表白。
在明代,许多名山有“舍身崖”。
魏禧的《吴孝子传》中提到,江西崇仁太华山上有一座神殿,旁边有陡峭的悬崖,号为“舍身崖”,“人情极不欲有生者,则掷身投之,头足尽破折死”。
王思任《历游记》中记载泰山也有“舍身崖”,“死之人愚而铤,劝之人古而迂,年年无禁者”。
这些“舍身崖”是极端行为的例证。
二、香的作用和种类
周嘉胄《香乘》认为,
香有三大作用,“供焚、可佩、可入药”。
晚明士大夫将焚香视为清洁高雅生活的一部分。
当时京师地区的“奇品之香”主要有玉华香、聚仙香、沉速香、印香、撒馥兰香、芙蓉香等。
同样的一种香,在文人士大夫那里变得讲究,且充满幽趣,各种香品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和条件,特别是一些“佳丽之品”,如黄香饼、芙蓉香、龙涎香,也具有“助情”功能。
焚香品茗
明代香的原料多产自岭南和东南亚地区,民间普遍烧香拜神,随之形成了香产业。
城市中,有专门卖烧香用品的店铺,负责销售各地名香。
京师地区所产名香甚多,如月麟香、聚仙香、芙蓉香、沉速香、百花香和龙桂香等,尤其是李家线香和刘鹤家香最为著名。
龙桂香有黑、白两种,以内府制品为最佳。
万春香、龙楼香也是内府上乘之品。
黄香饼是王镇住东院所制,以黑沉色、无花纹者为佳。
而北京前门外李家所制的京线香,一束分为两分或一分银子,堪称上品。
香的种类大体有沉香、伽南香、莞香、鹤顶香、兰香、檀香和花草香。
在明代,香的种类更为细分:鸡香,又称鸡骨香,因枝条形似鸡距而得名;降香,又名降真香,据说焚烧时会引白鹤降临;马眼香,香藤大如人的臂膀,周围有小孔,广东人称之为“比降”。
此外,还有水藤香、思劳香、橄榄香、薰陆香等种类,种类众多。
与焚香搭配的,还有一些小物件,明代最流行的是一种倭制小几,用于书案上陈设香炉。
苏州府也产一种小几,比倭制更小,雕刻有紫檀花纹。
焚香的香炉以官窑、哥窑、定窑所产瓷制香炉为佳,但一般不轻易使用,日常多用宣铜、彝炉、乳炉。
香盒也有讲究,剔红蔗段锡胎的香盒用来盛黄黑香饼;定窑、饶窑的瓷香盒盛万春香、芙蓉香和甜香;倭制香盒盛兰乡香、沉速香。
外出时,人们会随身携带倭制香撞。
香炉焚香
三、 明代官方与民间的烧香活动
烧香在古代中国民间是一项极其庄重严肃的宗教活动。
平民百姓由于生活艰辛和疾病缠身,往往会在神佛面前许愿,解除灾祸后前来还愿。
特别是妇女阶层,烧香在明代民间尤为盛行,人们视“佛法”大于“王法”。
明太祖洪武年间,官方的大祀礼仪中用香、烛以导阴阳、接神明,同时取消了“上香之礼”。
明太祖为了防止宫闱败坏,在《皇明祖训》中规定,宫中之人不得去寺观烧香、降香、祷告,违者处死。
《山河月明》明太祖朱元璋剧照
但这一规定在明代中后期逐渐被打破。
成化元年(1465年),明宪宗每月朔、望都会派宦官到白塔寺“奉香烛灯油”。
后来番僧进宫为皇帝诵经,宫中后妃通过近侍向外寺观布施。
有一次,礼部尚书姚夔举行醮礼,率领百官“赴坛炷香”为皇太后祈福。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下旨,计划到南、北直隶及山东泰安等地“供献祈福”。
在皇帝的提倡下,民间烧香活动盛行起来,“鸣锣张旗,百数成群”。
《正德演义》明武宗朱厚照剧照
明代民间的许多烧香活动与庙会紧密相关。
明初,太祖皇帝鉴于民间宗教借庙会烧香发展信徒,严格限制烧香活动。
私自烧香者杖八十,官员让妻女到寺观烧香的笞四十,如果寺观住持不加阻拦,共同治罪。
尽管官方严格限制,民间的烧香活动仍然盛行,至明代中后期更为集中爆发。
正统、景泰年间,民间烧香活动重新崛起。
天顺二年(1458年),四川成都地区出现了在江渎神庙“祭赛心愿”的拜神活动。
所谓“祭赛心愿”,就是在神面前许愿,若愿望实现,便还愿。
许愿者会身插枪刀、披戴枷锁,表达“赎罪”之意。
还有人背插黄旗,视神为最高裁判者。
小白说
秦汉以前,中国的烧香活动无论是“柴祭”还是“遥望山川”都是与神交通的一种习俗。
汉代后,佛教传入和沉香引进,烧香才转变为带有佛、道宗教色彩的活动,表达底层百姓的内心需求。
当烧香成为普遍的信仰活动时,除了宗教目的,也如《明孝宗实录》所记载,百姓“假以烧香游山为名,出入寺观,亦有经宿或数日不归者”,变成一种娱乐游玩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