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门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238次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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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门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已开展执法检查行动238次 ,彰显了江门市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积极作为。这支隶属于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的执法队伍,承担着重要的海洋保护职责。

江门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全市海洋综合执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海洋综合执法行动;负责海域使用、海岛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方面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航道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等对海洋污染损害行为等。

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 江门市制定了“十四五”规划 ,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到2025年,全市海域水质持续稳步改善 ,陆海污染防治初显成效,海洋生态保护力度稳步加强,公众亲海空间增加且品质增强,海洋风险防范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及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镇海湾美丽海湾建设初见成效。具体指标包括: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73.7%,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比例达到100%,红树林营造修复面积达453公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完成省下达目标,建成镇海湾美丽海湾。

江门市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3年,江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82.3% ,同比提升5.9%,在珠江口6市中位列第一。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密不可分。该局以全面深化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潭江分段治理,确保水环境整治见实效。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年度优良比例达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实现100%,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也实现100%。

江门市的海洋保护经验值得肯定。首先,建立了完善的执法体系,通过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其次,制定了长远的规划目标,为海洋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再次,注重陆海统筹,将海洋保护与流域治理相结合。最后,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出台《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短板和盲区。

然而,海洋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如何提高公众的海洋保护意识,这些都是需要长期努力的方向。江门市的经验表明,只有坚持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全民参与,才能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蔚蓝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