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在清朝官员
奕山仓促签署《中俄瑷珲条约》
后,带来了什么后果?首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在咸丰七年(1857)初,奕山和景淳上奏警告说,俄方在冰融之后将会再次前来,因此必须提前准备加强防守。
特别是呼伦贝尔、黑河口、黑龙江城、齐齐哈尔这些边防要隘尤需加强守备。
闰五月,奕山与景淳再次上奏,报告俄方普提雅廷和穆拉维约夫的人马通过江面行驶,而且穆拉维约夫提出仿照恰克图的模式进行两国通商。
奕山在处理此事时认为,俄方不过是为了通商,若阻挠可能会引起争端。
迫于情势,他表示“暂且应付目前情况,勉为其难地进行通商声请。”
由于奕山身为宗室人员及前期在处理涉俄事务上有一定经验,他的手段比其他地方官员更为霸气。
不过,他的主要出发点并非解决问题根本,而是避免引发冲突,因为穆拉维约夫在海兰泡提出仿照恰克图通商,这实际上是赤裸裸的无理要求。
恰克图是两国边界,而海兰泡则是被俄国侵占的中国领土,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而且,
俄方在已经占领中方大量领土的情况下要求通商
,这与之前正规通商渠道谈判不同,并非如奕山所认为的那样只是简单的通商问题。
清政府对此同样清楚,在给景淳和奕山的上谕中明确指出,海兰泡是俄方强占中国的地方,与恰克图不同。
黑龙江地方人口稀疏,不像伊犁等城市具备通商条件,而且即使商议通商也应该由理藩院负责。
奕山按令派呼伦贝尔总管渡江与穆拉维约夫见面,传达上述意思。
俄方依然虚假宣称两国和好,并强行赠送礼物。
与此同时,黑龙江副都统奎福正式向穆拉维约夫递交了抗议其侵占中国领土的文书,文书的主要内容正是依据清廷谕旨。
此时,俄方已经在多个定居点久居,但清政府的文书结尾还写道“总以不动兵师,互不猜忌为要。”俄方急于将黑龙江左岸的既成事实合法化,逼迫清政府尽早承认。
清政府也明确感受到了压力,并继续做了一些准备,试图让俄国人撤离,恢复两国之间的固有边界。
咸丰七年(1857)七月初五,理藩院照会俄枢密院,再次要求其撤回侵占海兰泡、阔吞屯等地的人马。
由于之前地方将军允许其以防堵英国人名义经过黑龙江流域,未上报皇帝。
清廷试图分为两层处理,以地方主官处理为主,以留有余地。
清廷的这种做法,既是宗藩体系下羁縻政策的反映,也是当时决策层对事件和形势认知不清的结果。
而俄方此时已经取得了实际土地控制权,积极要求会商分界。
咸丰七年(1857)七月初九,俄国派出的代表普提雅廷由海路至直隶,照会理藩院,要求会商边界。
尽管清廷驳斥了其领土主张,但又怕引起更大冲突,还是接受了会商要求。
在谈判前,清廷命军机处查询之前中俄划界的成案,军机处查询大清会典的相关记载呈报,只有寥寥几条基本内容。
中俄两国交界数千里,当时官方交往已有二百多年,单是康熙年间的边界谈判就有很多事务。
军机处仅仅查询会典,无法获得太多具体信息,但形势已经不等人了。
八月,清廷命奕山前往黑龙江城,与俄方会商边界,但要先让俄方撤走已入侵人员。
奕山到达后,俄方声称不敢行文让穆拉维约夫前来。
九月,理藩院为俄使去黑龙江城会商一事致枢密院咨文,要求其尽快到位。
期间,奕山根据接到的密谕查明俄占中方领土的具体情况,并绘图呈报。
但奕山称黑龙江入海口太远,无法到达。
他的准备不足,再加上没有亲赴相关地区和会见俄方主要官员以核实情况,这样粗疏的工作将在下一步谈判中酿成恶果。
奕山仓促签署《中俄瑷珲条约》
《中俄瑷珲条约》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突发事件,但实际上是之前边境水域和领土问题谈判的延续和阶段性结果。
对中方,本来是东北边境的分界会商,即《中俄尼布楚条约》所定领土范围内的界碑设立工作,但俄方在文书中明显加入了划界谈判的意图。
在俄方已经采取侵占行动的情况下,前去勘察和谈判以解决领土问题,也是中方迫在眉睫的事情。
清廷不得不答应俄方的请求,认真部署会商工作。
然而,在会商过程中,地方主官出现重大外交失误,导致国家核心利益严重受损。
在清政府上下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对俄交涉过程值得认真梳理分析。
在中方心理和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中俄瑷珲条约》在仓促间签署。
咸丰八年(1858)三月,奕山得知穆拉维约夫启程前来,即根据前旨动身前往黑龙江城会商。
在上谕中,咸丰要求其不让俄方肆意侵占,天津、上海问题不要提及。
四月初一的上谕中,又强调俄方试图强占中国海滨地界,非常可恶。
奕山在黑龙江会同查勘,要按从前的界碑,不得迁就俄方。
四月初五奕山到达黑龙江城,初十与穆拉维约夫见面商谈。
事后他称,明知俄方所谓防范英国等为借口,但穆拉维约夫带兵船数艘,兵力数百以上,举止猖狂,他唯恐引发事端,将清廷前旨抛之脑后,称不得不从权相机酌办。
而且《中俄瑷珲条约》文本中涉及的松花江、乌苏里等地是吉林将军辖区,奕山无权处置,但他仍签字画押。
条约中将本属于中国的黑龙江、松花江左岸土地写成俄国所属,而乌苏里到海岸间则为两国共管。
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只许两国船只经过,但黑龙江左岸的满洲人仍由清政府管辖,两岸商人允许贸易等。
条约签署后,奕山进行上报,清廷初认为奕山将空旷地方给俄人居住并非割让领土,也算情非得已。
但吉林将军辖区情况奕山并不清楚也应允,这需要景淳等继续查明。
结果,
奕山和景淳追踪查看,发现俄方强占乌苏里、绥芬河等地
。
几位地方主官不知如何安排,毫无头绪。
奕山一直认为自己签的是字约,算是应急行为。
但俄方抓住不放,穆拉维约夫在年底给黑龙江副都统吉拉明发文,要求在乌苏里到海岸区域设立界牌,吉拉明竟然应允。
而且俄方谎称海滨有满汉文字的石碑界牌,也据此为分界依据。
如此严重的后果,奕山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清廷再三强调不能迁就俄方,不能承认他们强占的中国领土,但奕山在现场丝毫不顾,仓促签订,连不归他管辖的地区都签进去。
外交失误造成的问题
从外交交涉角度看,有几个明显问题。
一是清政府没有派出真正的全权代表。
即使给奕山钦差和全权头衔,他也不了解全面情况,无法承担全面责任。
这和伊犁通商事务不同。
如此重大的主权事务,需要反复磋商,慎重对待。
二是奕山胆识不足,细务尚勉强支撑,遇重大变故无法完成任务。
甚至将朝廷已有旨意抛弃,自作主张。
无论什么层次的涉外官员,都需要坚定维护国家利益,置个人安危于不顾。
三是领土问题的外交谈判需有实力作后盾。
雅克萨之战胜利才有尼布楚成功谈判,而此次清廷既无胜战之绩,也无足够军事准备。
奕山进入穆拉维约夫圈套里如同人质
,惊慌失措在所难免。
从宏观视角,清廷虽在谈判前指导奕山不要迁就,但其总体对俄外交方针仍然是不生事端的维稳心态和羁縻政策。
奕山知道这一点,在事后奏报中反复强调考虑到国内局势紧急,英法趁火打劫等,防止更大危机云云。
此时清廷所谓羁縻,不再是传统对边疆少数民族安抚,而是现实困境下无胆气无办法的妥协退让。
但清廷将责任下压给地方主官,与谕旨要求矛盾。
奕山出现的问题是个性和能力问题,更是清政府一贯对俄妥协、矛盾两难政策的产物。
至此,从咸丰初年开始以黑龙江流域为重点的中俄分界问题,以奕山妥协畏缩,签署损失国家利益的《中俄瑷珲条约》而告结。
俄方处心积虑,通过航行投送人力物力,扩张势力,然后主动挑起划界谈判,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中国内外困境及外交程序弱点等,不断蚕食。
对于中方而言,从程序看奕山违背中央旨意,超越权限的仓促签约可修正。
但英法联军进逼天津,清廷感到根本动摇。
俄方充分利用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形势,进入京津地区,进一步攫取利益。
总的来说,此次事实证明清政府原有的对外交涉机制等外交制度在关键时刻存在重大缺陷,中央和地方在外交机制中角色和运行机制已无法应对新形势,亟待调整。
这一调整将在后续京津地区中俄交涉中新条约和实践中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