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医生手中的刀,除了用于放血,还用来进行手术。
我们来看看一两百年前的医生是如何“帮助”病人的。
截肢
截肢是最常见的外科手术,19世纪以前并没有真正可靠的麻醉,所以截肢手术必须迅速完成,以减少病人清醒状态下的痛苦。
为了速度,医生通常会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19世纪40年代,苏格兰有一位著名的医生利斯顿,他被称作“西区最快的刀”。
他在进行手术时,会有很多医学生围观,场面常常座无虚席。
所以,手术既是治疗,也是表演。
他在截肢前,会把刀叼在牙齿间,对围观的人们喊道“给我计时,先生们,快给我计时”。
开始计时后,他从切开到闭合用时不到三分钟,速度惊人。
但是,因为速度过快,他还提供了“切一赠一”的免费服务——他曾误切掉病人的睾丸,甚至是从根部切断!
同时,他还误伤了助手的手指,因为助手在按住病人的腿。
手术过程中,由于夸张的表演,他举起的手术刀意外划伤了一个旁观者。
最后,旁观者因感染去世,助手因手指被截断死于坏疽,截肢病人也因此去世。
利斯顿医生创下了一场手术300%死亡率的骄人成绩。
可以说,利斯顿医生相当硬核。
此外,想看他动手术的人还需要花大价钱买票入场。
前脑叶白质切除术
仅仅是截肢已经无法满足医生们的追求了。
希望自己医术精湛更上一层楼的医生们,开始对脑部进行手术。
20世纪30-40年代的美国,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超过40万,这给患者、医生和社会带来了巨大负担。
1935年,一位名叫莫尼兹的医生进行了一场切除白质手术。
他使用一个精致的金属杆推进病人脑中,然后在脑内弹出钢丝圈,轻轻旋转一圈,把脑浆搅拌均匀。
病人似乎变得平静,好像痊愈了。
莫尼兹因这项成就获得了诺贝尔奖,这是一个错误的诺贝尔奖。
受到诺贝尔奖的鼓励,莫尼兹开始大肆宣传自己的医学理念。
他在报纸上刊登论文,竭尽所能地宣传自己的手术。
另一位医生弗里曼接受并通过实践升华了他的医学成果。
弗里曼名声大振。
这天,他接到一个电话,要给一个年轻女孩做手术。
这个女孩名叫罗斯玛丽·肯尼迪。
罗斯玛丽是肯尼迪家族的二女儿,在一次集体亮相中,她震惊了英国媒体,风头无两。
她打扮漂亮,举止端庄,轻易地盖过了母亲和姐姐的风采,许多年轻男子向她求爱。
但是没人注意到,她的父亲正紧紧抓着她的胳膊。
无人知晓,罗斯玛丽身上有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被家人严格保守着。
肯尼迪家族以高贵纯正的血统闻名,男的英俊,女的美丽,聪明健康又富有,绝对不能有例外。
但罗斯玛丽是个例外。
她的母亲在生产时,听从护士的建议,坚持等医生来才生。
尽管罗斯玛丽的头已露了出来,又被硬生生按回去,直到两个小时后医生才赶到。
罗斯玛丽因此脑部缺氧,导致严重智力缺陷。
到了20多岁,罗斯玛丽情绪失控,常常半夜在街上尖叫游荡,家人无法忍受,认为她给家族蒙羞。
于是,1941年11月,她被送到了弗里曼医生那里,进行前脑叶白质切除术。
手术后,罗斯玛丽再也不能站立,说话,永久送入疗养院,被家族彻底遗忘。
直到1967年,弗里曼在动手术时,一个病人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这个可怕的手术才被终结。
弗里曼是骗子,是刽子手吗?不,他并不是骗子,他真的相信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可以解决精神病学上的问题。
庆幸的是,随着医学发展,今天有一种叫做氯丙嗪的小药丸可以有效治疗精神病,病人们不再需要挖颅手术了。
尸体——最好的药
挖颅手术已令人震惊和作呕,但更震惊的还在后面。
古希腊人使用死人的大脑制作药丸。
丹麦的克里斯蒂安四世据说用颅骨粉末治疗癫痫。
盖伦的“体液说”认为,血液充盈对身体有害,但血液不足可以通过饮用血液调节。
希波克拉底说,尸体或“罪犯的血”可以抵抗污秽或疾病。
帕拉塞尔苏斯认为,“含人的药物”通过“灵魂”与内在精华治病,与尸体接触也能治病。
总之,人们认为人的血是最高贵的体液,是不老仙方的药引,甚至还有药剂师公开配方,教你如何熬制血浆;医生们会告诉你如何挑选优质尸体制作没人味的人肉干。
这并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更不是神话,而是真实的历史。
一个死囚被斩首后,有人拿着罐子冲向尸体,用罐子装满从尸体脖子中喷出的鲜血,一饮而尽;还有一些人用血浸湿手帕用来治癫痫;鲁迅的《药》中,华老栓也给儿子吃人血馒头治疗痨病。
最著名的药物是“国王的滴露”。
英格兰国王查理二世从一个化学家那里买了这个药物,因此得名。
长生不老药的配方是在玻璃容器中煮颅骨碎片,经过大量加工,产生蒸馏液就是长生不老药,可用来治疗痛风、心脏衰竭、肿胀变形。
这种药直到维多利亚时代才逐渐消失,因为查理二世临终时用了“国王的滴露”,最后还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