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3
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自然资源部最新通知要求,2023年底前要完成全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那么,这项工作具体如何开展?又有哪些要求呢?
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首要步骤是地籍调查。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各地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积、权属等信息。对于权属来源不明确或实地界址不清晰的,需要履行四邻指界程序,并由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
在调查基础上,接下来是确权登记。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及房屋,要尽快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对于“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情况,可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例如,非本村村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根据《民法典》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到自己名下。不过,继承人不受户籍、一户一宅等限制。
再如,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如何转让宅基地上房屋?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健在或已办理房屋继承公证书,且地上房屋没有灭失、坍塌。双方还需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并经所在经济社、村委会同意确认。但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方在转让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此外,确权登记过程中还有一些常见误区需要警惕。例如,有人认为可以花钱找中介代办确权登记。实际上,公证处并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合作,也未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公证服务。因此,办理业务时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或文件以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宅基地确权登记不仅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更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确权登记,可以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也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
随着确权登记工作的持续推进,未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将更加规范和完善。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也将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能够圆满完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