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美国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的历史事实不容否认。从1776年美国建国以来,通过屠杀、驱赶、强制同化等手段,美国政府系统性剥夺印第安人的生存权和基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试图从肉体和文化上消灭这一群体。时至今日,印第安人仍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
美国政府和执政者对待印第安人,奉行白人优越主义、白人至上主义,对印第安人赶尽杀绝,并试图通过“文化灭绝”消灭这一种族。在美国第一次独立战争、第二次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中,美国执政者发动了上千次对印第安部落的袭击,屠杀印第安人的首领、士兵乃至平民,将印第安人的土地占为己有。
1862年,美国颁布《宅地法》,鼓励白人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区域展开大肆屠杀。时任美国政府领导人曾公开称,“用印第安人的皮可以做出优质的长筒靴”,“必须灭绝印第安人或把他们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美国军人视屠杀印第安人天经地义,甚至是一种荣耀。
自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后,政府先后发动了超过1500次袭击,攻打印第安部落,屠杀印第安人,占领他们的土地。1814年,美国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盖皮,政府将奖励50至100美元。
加州淘金潮亦带来加州大屠杀。从1846年至1873年,加州印第安人口从15万跌落至3万。一些重大的屠杀事件包括:1811年的蒂皮卡诺大战、1813年至1814年的克里克战争、1864年的沙溪大屠杀、1890年的伤膝河大屠杀等。
美国建国之初视印第安部落为主权实体,主要依靠商签条约的方式与其进行土地、贸易、司法等问题交涉。截至1840年,美国与各部落达成200多项条约,其中多数是在美国军事和政治压力下达成的不平等条约。
1830年,美国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法案》,标志着美国强迫印第安人迁移的制度化。该法案从法律上剥夺了印第安人部落在美国东部居住的权利,迫使约10万印第安人从南部故土迁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迁徙过程中,成千上万人因饥寒交迫、劳累过度或疾病瘟疫死于途中,印第安人口数量锐减。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采取更加激进的“强制同化”政策,消灭印第安部落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文化。强制同化战略的核心目标,在于破除印第安人原有的群体依托、族群身份及部落认同,并将其改造为单一个体、具有美国公民身份、公民意识并认同美国主流价值观的美国公民。
为此,美国政府采取了四方面措施:全面剥夺印第安部落的自治权;以土地分配的形式试图摧毁印第安人保留地;强加给印第安人美国“公民”身份;通过教育、语言、文化、宗教等措施及一系列社会政策,根除印第安人的族群意识和部落认同。
美国政府和执政者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导致印第安人族群的人口数量断崖式锐减,生活环境恶化,社会保障缺失,经济地位低下且安全受到威胁,政治影响力一落千丈。
人口锐减:在1492年白人殖民者到来之前有500万印第安人,但到1800年数量锐减为60万人。目前印第安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的人口数量仅占美国总人口的1.3%。
生活环境恶化:印第安人从东部被驱赶到贫瘠的西部居住,且印第安保留地大多位置荒僻,不适合发展农业,更不会有人去投资发展工业。美国政府还通过欺骗、强迫等方式,将印第安人保留地系统性用作有毒或核废料倾倒场。
社会保障缺失:美国印第安人预期寿命比美国人平均寿命低5.5岁,糖尿病、慢性肝病和酒精依赖症的发病率分别是美国平均的3.2倍、4.6倍和6.6倍。
经济和安全水平低下:许多处于中西部贫瘠地区的保留地经济发展停滞,沦为最贫困地区,部分保留地贫困率甚至超过85%。印第安人的贫困率是所有少数族裔中最高的,为25.4%。
政治地位低下:美国主流政治生态中,印第安人等土著民族与其说是集体“失声”,不如说是被系统“噤声”和“系统性抹除”。印第安人数量较少且参政意愿不强,投票率较其他族群更低,利益诉求往往被政客忽略。
美国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的历史教训是深刻的。它提醒我们,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应以文明之名行野蛮之事,不应以发展之名行掠夺之实。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保护原住民权益,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