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你要不服,可打12345投诉。 ”这句城管队员在撕春联时的回应,折射出城市管理执法中长期存在的权力滥用问题。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频发,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也引发了公众对城市管理方式的广泛质疑。
城管执法为何屡屡陷入困境? 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边界不清晰。正如全国政协常委陈冀平所指出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城管执法的综合性法律。 各地城管执法机构“有娘无爹”,在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中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导致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这种管理体制的混乱,使得城管执法往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容易陷入“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城市管理与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市容整洁,推行“无摊贩”城市管理政策,忽视了底层民众的生计需求。正如全国政协常委刘新文所言, 一些城管人员“重堵轻疏”,缺乏服务意识 ,“以罚代管,收费代服务”的行为屡见不鲜。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加剧了社会矛盾。
要破解城管执法难题,首先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全国政协委员王长江建议, 中央应出台“城市管理条例” ,明确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能、权限和程序。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形成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立法体系。
其次,要理顺管理体制。可以考虑在中央层面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地方城管执法工作。在地方层面,可以推行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机构综合设置。同时,要明确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再者,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国政协常委陈冀平提出,要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管执法形象。
最后,城市管理不应局限于单纯的执法,而应转向更加人性化、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可以借鉴全国政协委员刘新文的建议,将城市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如合理规划摊贩经营区域,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等。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
城市管理关乎民生福祉,也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创新管理方式,才能真正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这需要政府、社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