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福?怎能寿?药王孙思邈一文惊醒梦中人!

发布时间:2024-09-16

人生在世,谁不渴望福祉,又有谁不期盼健康长寿?但是,福究竟何在?寿又如何得?并非每个人都能深入理解这其中的意蕴。

被后人尊称为“药王”的唐代高人、神医孙思邈,享年141岁,留下了《福寿论》,对“福”与“寿”进行了深刻的思索。

若能细细品味这篇内涵丰富的养生经典,必定会获得不少启示。

这篇文章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让人受益匪浅。

1

原文:圣人体其道而不为也,贤人知其祸而不欺也,达人断其命而不求也,信人保其信而静守也,仁者守其仁而廉谨也,士人谨其士而谦敬也,凡人味其理而敬非为也,愚人执其愚而不惮也,小人反其道而终日为也。

译文:智者体会到福寿之道而不轻举妄动,贤人洞悉福寿的危害而不自欺欺人,通达人能明辨命运而不强求,信实之人坚信福寿来去偶然而安静等待,仁爱之人保持仁义而谨慎自持。

读书之人谨言慎行,尊重他人,平常之人不懂福寿之道而胡作非为,愚昧的人固执己见毫无畏惧,小人则逆道而行,终日妄为。

2

原文:福者,造善之积也;祸者,造不善之积也。

鬼神盖不能为人之祸,变不能致人之祸,变不能致人之福,但人积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

富贵者以轾抛取为非分也,贫贱者以佞资取为非分也。

神而记之,不人知也。

译文:福,是通过做好事的积累而获得的;祸,是通过行恶的累积而导致的。

因此鬼神不能给人带来祸患,也无法带来福运,最终还是人多行不善之事导致了生命的终结。

富贵者依仗权势索取额外利益是过分,贫困者则通过阿谀奉承和欺骗获得利益也是过分。

这些事情,神灵都默默记下,而人却并不知晓。

3

原文:夫神记者,明有阴籍之因。

又,按《黄庭内景》云:“夫人有万余神,主身三尸、九虫、善恶,童子录之,奏上。”况有阴冥之籍也?

译文:神灵的记录,是基于阴阳变化而明晰的。

此外,《黄庭内景》中提到:“每个人身上有上万的神灵,主管内部的有三尸、九虫、善恶等神,五方的童子会将这些记录与上报。”更何况阴间的登记册呢?

4

原文:愚痴之人神不足,神有余者,圣人也。

变不可一二咎而夺其人命也。

变有爵被人轾谤,及暴见贬黜,削其名籍,遭其横病者,多理辅不法所致也。

理辅不正不死者,其寿余禄未尽也;正理辅而死者,算尽也。

译文:愚笨之人神灵数目不足,而拥有众多神灵的则是圣人。

不应因一两次过失而夺去人的性命。

实际上,职位高的人若因谗言受损或因突如其来的贬职而丧命,其中多因辅佐治理不当而致。

若代君主治理不当却没有逝世的,是因其福运尚未享尽;反之,若治理得当而早亡的,则是其余生已尽。

5

原文:贫者多寿,富者多促:贫者多寿,以贫穷自困而常不足,不可罚寿;富者多促,而奢侈有余,所以折其命也,乃天损有余而补不足。

译文:贫穷的人常能长寿,富裕的人往往短命:贫穷使人困厄,生活常缺乏,因此刑罚于其寿数无效;富人则因挥霍无度而耗损生命,这正是上天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法则。

6

原文:亦有贫贱饥冻曝露其尸不葬者,心不吉之人也。

德不足,是以贫焉;心不足,是以死焉。

天虽然不煞自取其毙也,不合居人间,承天地之覆载,戴日月之照临,此非人者也。

译文:有些贫穷低贱、挨饿受冻,尸体暴露无人安葬的,都是心灵不善良的人。

德行不足以致贫穷,心地的不足则导致死亡。

上天虽然不杀他,却是他自取灭亡;他不应在世间受惠,天与地的庇护又何其珍贵,岂是人人可承受之事。

7

原文:故有官爵之非分、车马之非分、妻妾之非分(以上谓之不仁之非分也);有屋宇之非分、粟帛之非分、货易之非分(以上谓之不俭之非分也),则神而记之,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过此;过此,神而追之,则死矣。

译文:因此,有官职上的过分、车马上的奢靡、妻妾的过度(这些属于不仁的过分);还有住房的过分、粮食的过分、商业的过分(这些属于不节俭的过分)。

这些事神灵都默默记录,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要超过这个界限,超出后,若天理追究,人就会丧命。

8

原文:官爵之非分者,崎岖而居之,贿赂而得之,德薄而执其位,躁求而窃其禄,求其躁取而必强,强而取之,非分也。

即有灾焉、病焉、死焉。

神而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官位的过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而得到的,依靠贿赂而占据其位,德行浅薄而执掌权位,轻率求得而非法获得所应得的。

这样的行为必然会招致因此带来的灾难、疾病和死亡。

神灵已记录下这一切,而人却不知。

9

原文:车马之非分,市马赁其价而焉欲其良?水草而不时,鞭勒而过度奔走而不节,不知驱邓之疲,不知远近之乏,不护险阴之路。

畜不能言,天误用力竭,此非分也。

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车马用得过分,骑马时出价小气,难以得到良驹;饮水添草不及时,鞭策过度,造成马匹疲惫与受伤,不顾行程的长短,马匹的艰难困苦,牲畜不会说话,老天怜惜它的气力用尽,这其实就是过分。

神灵已记录,人却不知。

10

原文:妻妾之非分者,所爱既多,费用必广,淫义之道必在骄奢,金翠之有余,兰膏之有弃,恶贱其纹练,厌玉其珍羞。

人为之难,尔为之易;人为之苦,尔为之乐,此非分也。

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妻妾过分的人,喜爱的人多,生活开支自然庞大,荒淫的生活必然导致骄奢;金和珠宝纵然富有盈余,却不舍得将其施与贫困的众生。

别人辛苦,自己却享乐;别人痛苦,自己反而开心,这就是过分之处。

神灵已记录,人却不知。

11

原文:童仆之非分者,以良为贱,以是为非,苦不悯之,乐不容之,寒暑不念其勤劳,老病不矜其困惫,鞭挞不问其屈伏,陵辱不问其亲疏,此非分也。

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对待童仆过分的人,将良善者视为贱民,任凭其受苦而毫无怜悯,心里一丝快乐也无法容纳,对其在寒暑中辛劳毫无怜悯,年老病重更不予以关怀,鞭打不问是否已屈服,侮辱不辨近疏,这都是过分之处。

神灵已记录,而人却无所觉。

12

原文:屋宇之非分者,人不多,构其广厦;价不厚,而罚其工人。

以不义之财葺其无端之舍,功必至,饰必明,斤斧血力,木石劳神,不知环堵之贫,蓬户之陋,此非分也。

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关于房屋的过分之处,人口不多却建造大型的房屋;工价低廉却苛责工人。

以不义之财修葺没必要的房屋,过度精细装饰,刀斧耗费经验与精神,却不知四周的贫寒和简陋,这些皆为过分之举。

神已记录,而人却不知。

13

原文:粟帛之非分者,其植也广,其获也劳,其农也负,其利也倍。

蓄乎巨廪,动余岁年,盗贼之羁縻,雀鼠之巢穴,及乎群农负债,利陷深冤,此非分也。

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关于粮食与棉布的过分之处,种植面积广泛,收益却异常艰辛,农民疲于供债,而某些人却成倍获利。

将粮食囤积在巨大的仓廪之中,年复一年,成为盗贼觊觎的对象,雀鸟与老鼠的滋生场所,再加上农民的深重债务,这些都是过分之举。

神已记录后台,人却不知。

14

原文:衣食之非分者,纹采有余,余而更制箱箧之无限,贫寒之不施,不念倮露之凌,布素之不足,以致度鱼鼠口,香眼腐烂,此非分也。

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在衣食上过分的人,华美的衣物穿不完,还要不断制作新衣,而对贫寒的人却不施舍,心中无念流露贫弱之苦,以至于衣物变成虫蛀腐烂。

这些都是过分之处。

神灵已记录,而人却无所觉。

15

原文:饮食之非分者,一食而其水陆,一饮而取其弦歌。

其食也寡,其费也多。

世之糠粝不充,此以膻腻有弃,纵其仆妾,委掷半涂。

此非分也,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对饮食过分的人,食物必须有水陆特产,饮时则需要歌舞相伴,所吃的却很少,耗费却消耗甚多。

世上还有人用糠米填不饱肚子,而这群人却因油腻而随意丢弃,任凭仆人将其扔掉,这就是过分。

神灵已记录,而人却无所知。

16

原文:货易之利厚,不为非分;利外克人,此为非分。

接得非常之利者,样也,小人不可以轻而受之。

其所鬻者贱,所价者贵。

彼之愚,而我之贼,贼而得之者,祸也;幸而得之者,灾也;分而得之者,吉也;屈而得之者,福也。

译文:经商获利丰厚并非都是过分,但若在利润之外剥夺他人,就是过分。

频繁获得非同寻常的利润则是凶兆,而见识浅薄的人不应轻易接受。

以低价购买高价出售,他人处于公正,而我却采取狡诈的手法。

狡诈得来的,乃是祸;侥幸得来的,乃是灾;应得的,乃是吉;委屈得来的,乃是福。

17

原文:夫人之死,非因依也,非科寨也,盖以积不仁之多,造不善之广,神而追之则。

人若能补其过,悔其咎,布仁惠之恩,垂悯恤之念,德达幽冥可以存矣,党不能逃其往负之灾。

译文:人的死亡并非因偶然,也非因病痛,而在于做的不仁之事过于频繁,做的不善之事太多,天理逐渐追讨,这从而命终。

若人能够补救过错,悔改已经行为,施以仁爱之恩惠,生出怜悯之心,德行通达幽冥之所,就可存活,但仍然逃不掉以往的灾祸。

18

原文:不然者,其祸日多,其寿日促,金之得盈,福之已竭,且无义之富也。

译文:若不遵循如此,灾祸便日渐增多,寿命则逐渐缩短,金银虽有余,但福分已尽,且不义之财如浮云,不值得珍视。

19

原文:人若奉阴德而不欺者,圣人知之、贤人护之,天乃爱之,人以悦之,鬼神敬之,居其富而不失其富,居其贵而不失其贵,祸不及也,寿不折矣,攻劫之患去矣,水火之灾除矣,必可保生全天寿矣。

译文:若人能秉持阴德而不欺诈,圣人会知晓你,贤人会守护你,天会怜爱你,众人会敬爱你,鬼神会对你心怀敬畏。

拥有财富而不失富有,身处显贵而不失尊贵,这样就能躲避灾祸,寿命得以延续,攻击与劫掠的风险消失,以水火的灾害退避,必可安然活到应尽的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