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打击七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发布时间: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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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孝义市发生一起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造成22人被困,2人遇难。这起事故引发了山西省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高度重视。为汲取教训,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在2022年1月启动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山西省重点打击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包括

  1. 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 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 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5.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 “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山西省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首先,建立了严格的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例如,渑池县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其次, 加大了对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力度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表示,将重点关注并严肃查处在长江黄河流域等生态敏感区的违法采矿案件,以及在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等无证开采行为。

山西省的专项行动是全国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的一部分。自然资源部去年已推动《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在修订草案中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大幅提高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但申请延续登记未被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煤炭51.79万吨,违法所得1.67亿元 。最终,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834.26万元,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公安机关已立案。

山西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专项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有效遏制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保护生态环境,还能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山西省有望建立起更加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为全省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