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千奇百怪的荒唐事,难怪最后会走向灭亡~

发布时间:2024-09-16

太平天国的领袖一心想要推翻清朝政府,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度,因此力求让天国内部的一切都与清朝截然不同,进行全面的改革。

image
遗憾的是,许多改革仅停留在表面上,旧形换新貌,但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甚至很多措施越改越糟,导致混乱,走上了历史的倒退之路。

接下来,我们将列举几件太平天国改革中的荒唐、离奇、可悲的事件。

一、改称呼

称历代帝王为“相”,孔子为“孔阿二”,清朝为“妖朝”,清官为“妖头”,清兵为“妖兵”,神像则称为“死妖”,骂人为“妖魔鬼”。
称天王洪秀全为“真圣主”,称其他领导人为“大人”或“老毛子”,内部成员一律称“兄弟”。

image
此外,掳掠富贵子弟及年轻貌美者为干儿子或妾童,称“公子”;掳得少妇为妻的,称“贞人”。
还有众多其他称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

太平天国随心所欲地乱改文字,如“圣”改为“胜”,“上”改为“尚”,“华”改为“伍”,“耶”改为“耳”,“国”改为“郭”,“火”改为“亮”,“清”改为“菁”,“秀”改为“莠”,“山”改为“珊”,“贵”改为“桂”,“亥”改为“开”,“卯”改为“荣”,“丑”改为“好”。
将“辛亥”说成“辛开”,“癸丑”说成“癸好”,让人莫名其妙。

三、用隐语

称火药为“红粉”,炮弹为“元马”,巨炮为“洋庄”,百姓为“外小”,上茅厕大便为“调化”,小便为“润泉”,向百姓征粮索贡为“讲道理”,种种隐语不胜枚举。

四、改刑罚

订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条,刑罚方式包括点天灯、分尸、剥皮、铁杵、顶车,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
其中“点天灯”最为残酷。
犯人被扒光衣服,裹上麻布浸泡在油缸中,入夜后将其倒挂燃烧,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刑罚。

image

五、改科考

科考试题主要以拍领导马屁为主,如:“四海之内皆东王。”又如:“天父原来有主张,磨来磨去试心肠。”考试中跻身榜者,被称为“莠士”(即“秀士”);苏州称“博士”、“约士”,南京称“俊士”、“杰士”。

六、取南京后改战法

士兵持竹竿战斗,竹竿顶部装上长钉,以此为战具。
并掳不知战之良民为前驱,骗部众称“放胆,有天父看顾!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风。”甚至宣称“代打江山打先锋,要汗如珠。”

七、迫民信教

捏造《天理要论》、《天情道理书》、《原道救世歌》、《旧遗诏》、《新遗诏》、《天父天兄下凡诏书》等书教人,不会背读者就杖之。《金陵兵事汇略》记载:“贼逼男女拜上帝,以黄纸作誓语,拜毕焚之,谓之悔罪。”百姓每日开头都要默念感谢天父言语。

image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改变军民生活模式。

洪秀全在造反之初,为了断绝起事者的后路,要求大家砸碎锅碗,烧掉房屋,全家参加,财产充公。
这使得每个人都成了无退路的卒子,只能力战而无其他选择。
由于这种策略,初期的太平军虽然在战略战术上欠缺,但却所向披靡。

image

不过,全军男女都参加造反,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行军打仗不仅因为拖家带口不便,而且在吃穿行住各方面仍以家庭为单位,必然影响战斗力。
为了改变这一情况,洪秀全严格实行男女隔离措施,并在理论上大量宣传。《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

《天条诗》表示:“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
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同时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

定都天京后,洪秀全还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要求男女分开住,并将已婚的男女强行分居,实行军事化管理。
每25人为一单位,按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俗称“男营”、“女营”,由洪秀全的亲信管理,女子入馆后被称为“新姐妹”,聚20余人为一馆。

洪秀全以《天条书》第七条为最权威指示,声称“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军中禁律再加强调“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

image

在太平天国统治区内,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只要与异性发生关系,即使是夫妻,也将遭受严厉的处罚。

冬宫的正丞相陈宗扬受不了这样的禁律,夫妻偷偷同宿几时辰,结果被告发,双双送上断头台。

相较严苛规定,下属必须严格遵守,但洪秀全和杨秀清等高层领导却未能以身作则,他们广选嫔妃,过着奢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