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创作”提出哪些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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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正在改变我们的创作方式,但随之而来的是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问题尤为引人关注。

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是讨论版权归属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必须由人类创作,具有独创性,并蕴含一定思想内容。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如果AI生成的内容具有独创性,就可以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新明指出,AI并没有独立的思想,因此完全由AI独立创作的内容不应被视为作品。

即便AI生成的内容被视为作品,其版权归属仍然存在争议。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AI生成内容的版权应归属于对该作品生成具有贡献的主体,可能是软件开发者、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用户)。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理事宛楠认为,只有在自然人指令下生成的内容,且该指令具有足够的独创性,才能被认定为智力成果。

第二种观点认为,AI生成内容的版权通常归属于终端用户。这种观点认为,终端用户通过输入提示词等方式,对AI生成内容进行了智力投入,因此应被视为作者。

第三种观点认为,AI生成内容不应赋予版权。曹新明指出,除非人类直接参与创作过程,否则AI生成的内容不应被视为作品,也就不存在版权问题。

目前,法律对AI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尚未有明确界定。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年审理的“AI生成内容版权第一案”中认为,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的内容不属于自然人的智力成果,不应被视为作品。然而,在2023年的“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中,涉案AI生成图片却被认定为作品。

这种法律上的不确定性给AI产业带来了挑战。一方面,缺乏明确的版权保护可能抑制创新;另一方面,版权归属不明可能导致侵权风险。正如陈兵所言:“若不对数据和AIGC进行确权,会导致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商喂养成本过高,从而抑制创新。”

面对这些挑战,一些专家提出了建议。谭海华认为,从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的角度,目前给予AI技术合理的、免费的使用权是合适的。郑诗敏则建议,可以参照“转基因大豆”的管理模式,对AI生成内容进行保护和规制。

AI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不仅涉及知识产权,还可能触及人格权等其他法律领域。曹新明提醒,未经允许使用AI模仿他人声音、动作等,可能侵犯公民人格权。因此,在推动AI技术创新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平衡各方利益,促进AI产业健康发展。